江苏首例!判决书全文登报,花费3万元由被告承担!

昔日的好友 , 因为生活琐事发生矛盾 , 进而产生争吵 , 其中一方 , 还上网开小号骂人 , 最终引发官司 。 被告输了官司 , 还拒不道歉 , 被法院强制执行 。
9月8日 ,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在报纸上刊登了一份全文6400余字的判决书 。 这也是《民法典》实施以来 , 江苏省首个因网络侵权拒不道歉而将判决书登报的案件。
昔日好友反目
【江苏首例!判决书全文登报,花费3万元由被告承担!】网上辱骂拒不道歉
在今年9月8日出版的《江苏法治报》第四版公告专栏中 , 全文刊登了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 。

江苏首例!判决书全文登报,花费3万元由被告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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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法官韩浩介绍 , 本案中原告齐某与被告焦某原为好朋友、好闺蜜 , 又是高中同学 , 因为琐事双方产生矛盾 , 进而发生争吵 。 经当地公安派出所劝解 , 两人关系也未能得到缓和 。
2009年 , 被告焦某与其男朋友 , 即另一被告孙某某在新浪微博上注册多个账号 , 对原告进行谩骂攻击 。 两位被告言辞粗鄙不堪入目 , 无法用语言进行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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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不堪其扰 , 原告齐某随即向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2020年7月6日 , 法院判决:两名被告赔偿原告齐某精神损害抚慰金6000元 。 同时要求删除侵权微博 , 并在微博上发布道歉函 , 逾期发布的将把判决书登报 , 所需费用由被告负担 。

江苏首例!判决书全文登报,花费3万元由被告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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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书生效之后 , 被告焦某与孙某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中的义务 , 所以原告齐某向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执行部门根据判项的内容 , 将判决书全文刊登在《江苏法治报》上 。
登报花费3万元
全部由被告人承担
主审法官韩浩说 , 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 , 将公民人格权的保护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 , 法院的司法实务也需与时俱进 。 全文刊登判决书 , 让公众知晓案件来龙去脉 , 更能体现法律对原告人格权保护的重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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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浩表示:“通过这种方式 , 既解决了道歉难的难题 , 使义务人也付出了相应的代价 。 本案仅公告费就多达3万元 , 全部由被告承担, 也达到了普法宣传的效果 。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 所以建议每一个人都应当遵守法律法规 , 遵守道德底线 , 且不能图一时口舌之快 , 践踏人格权的红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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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齐某的朋友圈
原告齐某代理律师也表示:“这种方式 , 从法律人角度讲 , 审执合一 , 就是相当于判项得到最终的执行 。 我和当事人本人也沟通了 , 她是比较满意的 , 她在社交平台也进行了转发 , 认为是一个意外的收获 。 ”
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采访人员 / 钱进 毛思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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