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东西1颗就可能致死,一男子竟卖了400多份…

明知有毒
且国家禁止销售和食用
宁波的傅某仍自作聪明
挖掘所谓“秘方”加工销售织纹螺
虽未造成人员中毒
但傅某不仅要负刑事责任
【这东西1颗就可能致死,一男子竟卖了400多份…】还面临着赔偿
不久前 , 宁波市海曙区检察院依法对傅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 在依法追究傅某刑事责任的同时 , 还诉请法院判令傅某支付销售所得价款10倍的惩罚性赔偿金 。
近日 , 海曙区法院以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傅某有期徒刑8个月 , 并支付销售所得价款10倍的惩罚性赔偿金40万元 。
一次聚会上 , 傅某偶然吃到一种鲜美的小螺 , 朋友说这叫割香螺(织纹螺), 因为曾发生过中毒事件 , 被国家明令禁止销售 。
当时朋友感慨道 , 这种螺又贵又难买 , 想一饱口福不容易 。
说者无心 , 听者有意 , 傅某感觉自己抓到了“致富商机”:织纹螺虽说有毒 , 但自己吃了不也好好的吗?所谓中毒不过是小概率事件 , 加工时处理得干净些就行了 。 如果自己能把生意做起来 , 那还不赚得盆满钵满!
随后 , 傅某前往码头想方设法搞来货源 , 还租赁房屋、购置设备、挖掘“秘方” , 通过微信开始“生意” 。
一开始 , 来买的多是朋友 , 傅某不好意思收钱 。 随着生意日渐红火 , 越来越多人添加傅某微信买螺 , 傅某还雇佣了员工帮他加工送货 。
直至被警方查获 , 短短两个月 , 傅某以每份120元的价格售出400余份织纹螺 , 销售额达4万多元 。
经检测 , 上述织纹螺含有河鲀毒素 , 食用后可引起头晕、呕吐、口唇及手指麻木等中毒症状 。
被警方查获后 , 傅某仍心存侥幸 。 见微信有不知情的客人发来求购信息 , 他便将订单及制作方法“教”给妻子马某 , 在取保候审期间通过妻子又完成了2笔订单 。
马某因仅参与这2笔订单 , 犯罪情节轻微 , 认罪态度良好 , 检察机关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 。 而傅某知法犯法又再三试法销售织纹螺的行为 , 不仅触犯刑法 , 还侵害了不特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 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 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
检察官
提醒
割香螺学名织纹螺 , 主要分布于浙江、福建等沿海地区 , 含有河鲀毒素 , 加热、盐腌、暴晒等加工方式均无法将毒性破坏分解 , 一颗小小的织纹螺就可能致人于死地 。 对食用织纹螺引起的中毒 , 目前尚无特效解毒药 , 希望大家提高警惕 , 守护好“舌尖上的安全” 。
来源/浙江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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