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变“执罚”!给交警罚款设“KPI”过于离谱
“ 交警啥也没说 直接递过来一张罚单 ”
近日
国务院第八次大督查第五督查组
在内蒙古自治区暗访时发现
部分交警为完成罚款任务
对过往货车司机随意罚款
据9月10日出版的《内蒙古日报》消息 , 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对督查组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 , 连夜成立工作专班分赴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和巴彦淖尔市 , 会同当地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工作 。 经初步核查 , 报道所反映的问题在上述地区确实存在 。
消息称 , 锡林郭勒盟公安局已要求涉事地区公安局对分管交通管理的副局长、交警大队长、相关派出所所长和民警辅警停止执行职务; 乌兰察布市公安局、巴彦淖尔市公安局也要求交管支队分管副支队长、涉事交警大队长及相关民警辅警停止执行职务 。
上述三地派驻公安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已介入调查 , 将依据调查结果 , 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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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交警在道路上设置临时检查点
对途经的货车逐一拦停
并以“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理由实施处罚
而现场的司机大多都系着安全带
或者并没有罚单上列举的违法行为
在罚款现场
无论是司机还是督查组人员
都没有听到交警就处罚理由
给予反馈和说明
过往货车司机无奈表示 , “这都习惯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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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组了解到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部门
对各盟市公安局
开展道路交通事故预防
“减量控大”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并排名和通报
对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的次数
做出最低数量要求
因此在实际工作中
部分基层交管部门
为完成罚款次数的任务
以“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未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
等不扣分、只罚款的事由
对过往货车司机采取“一刀切 ”式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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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 , 有网友提出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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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的罚款可以震慑不法行为
但是因执法部门将罚款指标量化
从而导致罚款乱象的问题
层出不穷
这不仅侵害了被罚款对象的合法权益
也让执法沦为“执罚”
损害法律法规的严肃性
和执法部门公信力
交通执法必须公正、公平
不能也不应该成为敛财工具
要让每一次执法都
体现善意
明确初衷
经得起监督
【执法变“执罚”!给交警罚款设“KPI”过于离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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