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女孩一个暑假打赏主播16000多元!父亲知道后,赶紧报警……

“谢谢你们 ,
帮我挽回了一万多元的损失!”
9月7日上午
韩先生和家人朋友带着锦旗
来到了临泉县公安局姜寨派出所
向民警、辅警表达感谢

小女孩一个暑假打赏主播16000多元!父亲知道后,赶紧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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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还要从9月1日说起
当天上午韩先生急匆匆走进姜寨派出所
“我闺女玩手机被骗了一万六千多块钱”
民警一边安抚韩先生
一边查看韩先生的手机了解情况
经过了解
这并非一起诈骗案件
韩先生手机内的一万多元现金
是在两个短视频平台消费出去的
所有的支出全部用于打赏主播

小女孩一个暑假打赏主播16000多元!父亲知道后,赶紧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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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先生将十一岁的女儿带来询问
果不其然
暑假期间
忙于生意的韩先生经常把手机给女儿玩
女儿在短视频平台 注册了账号
刷视频过程中经常购买虚拟币打赏主播
由于韩先生生意上微信交易频繁
并未及时发现女儿的操作
直到9月1日需要给他人进行大额转账时
才发现账户余额少了一万六千多元
“这咋办呀 , 她一个孩子 , 懂什么打赏呀”
韩先生焦急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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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辅警立即查询该短视频平台管理中心
找到联系电话
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
帮助韩先生准备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未成年人消费退款
二十四小时后
韩先生的手机退款提示一笔接一笔
5月至8月期间
韩先生女儿打赏消费的钱款
被全额退回
总计1601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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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课堂
熊孩子打赏出去的钱能要回来吗?
划 重 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 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 , 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条 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 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
如果未成年人有打赏行为 , 父母作为其法定监护人 , 可以向网络公司追偿 。 一旦因孩子在网上有大额消费而提起诉讼 , 家长要注意搜集相关的证据, 如孩子在家里玩电脑的视频、操作电脑的时间记录、打赏主播的付款时间 等 , 来证明向网络公司充值或打赏主播的行为是孩子做的 。
警方提醒
家长朋友们
为防止孩子使用手机乱花钱
应注意以下几点
01
孩子应在家长的监护下使用手机 , 引导他们正确上网 , 避免游戏和网络成瘾!
02
家长手机上的支付密码最好不告知孩子 , 在平时支付时也要注意保密 , 同时要注意提醒孩子们网上支付可能会遇到的风险 。
03
家长交由孩子使用的手机建议不要绑定大额银行卡 。
04
【小女孩一个暑假打赏主播16000多元!父亲知道后,赶紧报警……】家长也应以身作则 , 减少使用手机的时间 , 关注孩子身心发展 , 经常与孩子沟通 , 多陪伴孩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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