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信号!刚刚,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在大会上定性难友为“出借人”!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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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大的出借人 , 无罪的出借人万岁!经过广大出借人的不懈努力 , 我们终于听到了梦寐以求的声音!
这是来自高层的声音!昨天下午的大@会@上 ,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做工作报告 。 周院长一锤定音 , 他对广大出借人的定性是“出借人”!是出借人!是出借人!不是非集参与人!简直大快人心啊!

重大信号!刚刚,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在大会上定性难友为“出借人”!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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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 , 形势已经很明朗了!出借人是无辜的 , “集资参与人”的损失应自负 , 而完全没有任何过错的广大出借人的损失则必须全力以赴追赃挽损、应追尽追 , 本金全回!
现在已经有越来越多的高层开始支持出借人 , 把难友们的身份定位为出借人 , 这是非常可喜可贺的事情 。
此前 , 北京、银保监会一把手郭树清明确广大难友是出借人了!他强调:网贷涉及到几千万出借人 , 8000多亿出借资金未收回 。 而这8000亿本金是必须要追回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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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借人之所以反对将自己定性为非法集资 , 是因为我们交给公司的钱不是存款 , 而是响应大力发展民间融资活动中的借款或称融资款 , 双方并订有合法的正式的借款合同 。 出借人是新时期新经济环境下积极响应号召慷慨拿出自己的血汗钱、养老钱 , 却由于相关部门的失误、失察、失责以及犯罪分子的欺诈而遭遇重大财产损失的普通老百姓 , 他们善良、爱国 , 绝不能粗暴地将他们化为“集资参与人” 。
我同意周院长对出借人的定性 , 出借人本金应该受到保护 , 我支持 , 我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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