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宋夏金|官僚森严尤敢铁面弹劾,皇权至上尤敢谏诤直言,宋朝御史何能如此

“盘古开天神话传 , 三皇五帝数千年” , 悠悠历史 , 万古文明 , 宋朝是一个前承隋唐盛世 , 后启明清王朝的朝代 , 宋朝结束五代十国的分裂割据 , 一统支离破碎的天下 , 建立起统一专制的封建王朝 , 泱泱数百年 , 专制制度空前加强 , 宋明理学横空出世 , 王权得到极致维护 , 是封建社会由盛转衰的转折点 , 也是历史车轮浩浩向前的助推器 。北宋政治最引人注目的地方莫过于政治监察制度 , 政治监察上能巩固皇权 , 下助地方管辖 , 得到了历代皇帝的重视 。一、 宋朝行政监察制度的主要内容(一) 中央行政监察机构
宋代的监察机关一脉相承于唐朝 , 在中央设立御史台 , 并以此为最高检察机关 , 在《宋史·史官志》上有记载:“掌纠察官邪 , 肃正纲纪 。大事则廷辩 , 小事则奏弹” , 由此可见 , 御史台在严正朝官方面颇有成效 , 在其官员设置方面 , 御史大夫一职通常被授予政绩勤勉 , 功绩丰硕的朝臣之身 , 一般只是作为加官并不实授 , 因此 , 御史中丞为御史台实际最高长官 , 掌判各项台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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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史台在结构设置上 , 下分台院、殿院、察院 , 各院分别置侍御史一人 , 殿中侍御史两人 , 监察御史六人 。各司在元丰改制前后 , 变化颇大 , 元丰改制之前 , 侍御史以御史台副长官的职位 , 兼任知杂事 , 辅佐御史中丞处理要务 , 在元丰改制之后 , 侍御史虽仍为御史台副长官 , 却不再兼知杂事之任 , 专心于台务之事 。殿中御史则管理殿院 , 有史料记载 , 殿中御史“掌以仪法 , 纠百官之失” 。顾名思义 , 监察御史的职责在于领导监察院 , 监察御史分掌朝廷大大小小 , 六曹百司之事 , 如若发现错误不当之处 , 大则奏劾圣上 , 小则予以举证 。因此 , 监察御史的任职 , 事关吏、户、刑、兵、礼、工六部 , 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官职 , 宋朝的检察机关虽沿袭于唐朝 , 但唐朝的监察御史由宰相任命或推举 , 但在王权进一步加强的宋朝 , 监察御史则由皇帝直接任命 , 监察御史不仅监察六部 , 而且可以监督宰相 , 由此可见 , 宋朝的检查制度 , 使朝廷百官 , 难逃皇帝之掌控 , 俱在皇帝监督掌控之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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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几大职务之外 , 御史台还设有主薄和检法 , 各置一人 。主薄的职责主要为公务、文书、监督、审核等几大板块 。而检法不仅主担律法检核之责 , 还会充当刑事案件审理顾问 , 协作案件处理 。主薄和检法也是传承已久的御史台主要属吏 , 在哲宗时期曾遭变革 , 但在崇宁初年又得恢复 , 并得以长期沿用直至南宋 , 南宋时期 , 御史台正副长官常面临空缺之况 , 而由殿中侍御史代之的情形 , 但仍为属吏身份的主薄和检法 , 却得到士大夫的一致青睐 , 常成为其晋升青云的基石 , 因此主薄和检法二职的重要 , 可见一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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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如今提倡实践出真知 , 并强调“空谈误国 , 实干兴邦” , 宋朝也不例外 。宋朝当廷为了确保监察机构的行之有效 , 特要求御史要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 , 要在地方担任过两任县令 , 充分的历练之后方有资格担任御史 , 行使对朝廷百官的监察权 。这一举措 , 乃宋朝开天辟地之首创 , 在前朝历代皆不可见 。御史一职在宋朝各代皇帝的统领下 , 其职权也经历了巨大变革 。宋初之时 , 御史可不凭实据便向皇上奏弹百官 , 且不担负任何风险 。不仅如此 , 彼时御史还拥有数量考核要求 , 需要每两月向皇上奏事一次 , 真可谓弹人之事如风声 , 风过无痕 , 却无人可躲 , 时人将此称为“风闻弹人” 。至宋仁宗时 , 御史弹劾之权受到了限制 , 且如若弹奏为虚 , 则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除却御史台外 , 宋朝还在中央设立谏院 , 名为谏院 , 但职责并不是规谏皇帝 , 而是与御史的职务有异曲同工之妙 , 专司举发朝臣的不法行为和对朝廷各部门的举措进行谏正 。谏院之所以不甚突出 , 是因为它和御史台并称为“台谏” , 随着御史台的职权逐渐强化 , 慢慢兼任起规谏之责 , 使二者呈现融合之势 。(二) 地方行政监察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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