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张“表扬执照”与富顺节孝文化( 三 )


 两张“表扬执照”与富顺节孝文化
文章插图
富顺县临江寺节孝坊
除记入地方志书、入祀节孝祠、立坊扬名等表彰方式以外,还有向节妇直接授匾、赐以绢帛等特殊方式。经查清同治版《富顺县志》,全县受到牌匾旌表的节妇共20余人,比受到入志、入祠和立坊旌表的人数要少得多。这类牌匾的匾额多由官府的当任职官题写,讲究语言规整、文采激扬、意境深厚,对宣扬节孝、标榜功德和教育后人有着独特的作用。
受牌匾旌表的富顺节妇
注:据清同治版《富顺县志》
关爱节妇的机构
两张“表扬执照”与富顺节孝文化】众所周知,在男尊女卑的旧社会,女子受教育的机会少之又少,出嫁后大多依靠夫家生活。一旦丈夫死亡,基本上没有自我养活的能力。倘若还要上奉公婆,下抚子女,生活的艰辛可想而知。国家和地方为弘扬贞节观念,除了对节妇进行旌表外,还通过建立恤嫠局、养济院等机构来帮助守节的妇女。
前文说到,两张“表扬执照”发现于恤嫠局正梁之上。这里的“恤嫠局”,即富顺旧志里记述的“育婴恤嫠局”。“恤嫠”即抚恤寡妇之意,主要从经济上援助贫困的寡居妇女。该局位于县治西的土主庙下,于清光绪七年(1881)由知县陈锡鬯创建,主要收养清贫无依的节妇,同时组织她们做针线、浆洗一类的手工活,帮助她们实现自立谋生。若有嗷嗷待哺的婴孩,县衙则组织各方捐献资金,以减轻节妇抚育子女的压力。这种兜底式的救助措施,恤嫠与育婴并重,既维护了寡居妇女的尊严,又为居孀守节提供了保障,有效地维持了封建社会的意识形态和社会稳定。
清初,富顺还在县治西的太平桥建有一座“养济院”,即一个专门用来收养鳏、寡、孤、独的综合性社会救济机构,这无疑为一些“孤儿寡母”提供了一个别无选择的栖身之所。可惜到了乾隆年间,养济院暂时因失修废弃。至嘉庆十年(1805),一向重视社会民生和节妇表彰的知县王梦庚对养济院进行补修后更名为“广仁堂”。到嘉庆二十一年(1816),知县张利贞干脆对广仁堂进行重修,新建正房及左右抱房八间。可惜至咸丰十年(1860)时,广仁堂因战乱而遭受焚烧破坏,屋舍所剩无几。同治六年(1867),知县罗廷权委任职员萧亿元监修,广仁堂又建成“四重共三十余间”的规模。
除以上的恤嫠局、养济院外,一些地方还有清节堂、保节堂、恤嫠会、安节局等机构。这些机构不但有济养的功能,同时还具备传承封建礼制和技能培训等作用,这种养教兼济的措施在很大程度为妇女守节提供了保障。当然,站在今天的角度,多数人认为节妇是封建礼制的牺牲品,是旧社会妇女受迫受害的的典型代表。但不可否认的是,那些忠贞爱情且甘愿独自上孝老人、下抚幼子的坚强女性,绝对是封建制度下建设家庭和社会的有生力量,她们身上体现出来的情深义重、孝老爱亲等美德也是优秀中华传统文化的不竭源泉,她们的节孝事迹理当受到表扬,因她们而建设且幸存下来的那些有关节孝的文物古迹也应该要得到保护和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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