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博之美物】古代的“身份证”——符牌

【博之美物】
古代的“身份证”——符牌
 身份证|【博之美物】古代的“身份证”——符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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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代铜虎符
白玉章
我国古代并没有身份证,但却有两样与身份证相似的证件,那就是符牌与传信。相比较而言,符牌侧重于表明身份,传信侧重于准入通行。
在张掖市山丹县艾黎捐赠文物陈列馆里珍藏有众多“符牌”,它们形制各异,有汉代调兵遣将之兵符,唐代官员显示身份地位之随身佩符、羽林禁军验证身份之龟符,亦有西南少数民族官员使用的符牌和西夏时期外交遣使、传递信息所用符牌,其代表的历史特点明显,蕴含的历史信息完整,为研究汉代、唐代、元代和西夏时期的政治特点、典章制度、军事体制及少数民族历史文化提供了重要的实物资料。
追溯符牌的历史,它曾是我国古代朝廷传达命令、调兵遣将、任命官员、赏赐功臣、通行关隘、表明身份以及用于各种军政、经贸、传驿、查验等事务的一种凭证信物。用金、铜、玉、角、竹、木、铅等各种不同原料制成,使用时双方各执一半,合符以验真假。符牌在不同时期其名称和形制及作用亦不尽相同,经过历代相袭沿用,规制完善,符牌制度也成为我国古代的一项重要典章制度。
符牌起源于我国古代夏商时期玉制礼器“牙璋”,后经过衍生发展,又称“符节”“符牌”“牌符”等。春秋战国时期,牙璋逐步发展成为兵符而使用。《周礼·春官·典瑞》云:“牙璋以起军旅,以治兵守。”宋代沈括《梦溪笔谈·辩证》云:“牙璋,判合之器也,当于合处为牙,如今之合契。牙璋。牡契也,以起军旅,则其牝宜在军中,即虎符之法也。”
关于“符”的记载最早出自《史记·五帝》:“轩辕氏北逐荤粥,合符釜山,而邑于涿鹿之阿”。符制起于此。东汉许慎《说文解字》:“符,信也。汉制以竹,长六寸,分而相合,从竹付声。”介绍了其功能为信物凭证,可见符牌即信牌之意,其功能为信物凭证。
秦汉时期,符牌主要用于军事行动,即为调兵之“虎符”;隋唐时期,符牌形制几经变化,出现鱼符、兔符和龟符;宋元以后,符牌制度日趋完备,不仅用作调兵遣将,而且将其作为严格、系统的识别标志,融入古代政权的管理体系之中。符牌经过逐步发展演变,其形制、功用可谓多种多样,以符牌的不同属性划分有不同的种类,如按符牌的材质划分有金牌、银牌、玉牌、铜牌等;按符牌的形制分有虎符、鱼符、龟符等;按符牌的形状划分有长形牌、圆牌、方牌等;按符牌的使用领域划分有象征职位级别的腰牌、节制兵马的兵符、守卫皇城安全的门符、用于信息传递的信牌、用于交通管理的驿符等。随着社会的发展,符牌的使用逐渐由单纯的军事政治领域扩大到其他如邮传驿递、经济贸易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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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代铜虎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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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长9.5厘米。铜铸,两半相同合在一起,呈卧虎式,虎头平视,尾上翘,合符内侧有三个卯榫符合。虎符铭文清晰,做工精细,造型优美。虎背部两半有错银篆书铭文:“与长社太守”“为虎符左二”。
虎符,亦称兵符,因做成伏虎状,故名。它是古代帝王授予臣属兵权和调动军队所用的凭证。《后汉书·杜诗传》:“旧制发兵,皆用虎符。其余征调,竹使而已。”后遂以“分虎竹”谓官拜郡守。应劭曰:“铜虎符第一至第五,国家当发兵,遣使者至郡合符,符合乃听受之。”颜师古曰:“与郡守为符者,谓各分其半,右留京师,左以与之。”从以上记载和目前所发现的虎符看,汉代虎符皆为铜质,皆为发兵时所用,为左右两半。
汉代的虎符铭文特征明显,王国维根据传世的汉代虎符其铭文归纳了几点:今传世汉虎符,其文皆云:“与某郡国或太守为虎符”;汉符传世者,其文刻于脊上,合而后可读;“今传世汉符肋下皆有‘某郡左几或某国右几’,皆数字”;“今传世汉符皆系错银。”考古学家罗振玉认为:“汉符‘与’上无字、又‘与’上加朝代,新莽诸符皆然。”学者陈直先生在《汉书新证》中考证说:“汉代虎符,有两种情形,与诸侯王者,或称‘汉与’(阜陵王虎符)或仅称‘与’(泗水王虎符),与郡守者皆称‘与’。如阮氏稽古斋钟鼎欵式卷十,七页,有‘与南郡守为虎符,南郡左二’是也”。从目前所见虎符来看,以上是汉符所共有的特点,铭文字体为篆书。其格式为:“与××(侯、郡守、太守)为虎符”,肋文与脊文同向,格式为“××左(右)一、二、三、四、五”等字样,文字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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