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尔斯泰|从托尔斯泰到汪曾祺:怎样的小说文笔,才是好的?( 三 )


连万顺家的酱菜样式很齐全:萝卜头、十香菜、酱红根、糖醋蒜……什么都有。最好吃的是甜酱甘露和麒麟菜。甘露,本地叫做“螺螺菜”,极细嫩。麒麟菜是海菜,分很多叉,样子有点像画上的麒麟的角,半透明,嚼起来脆跪的。孩子买了甘露和麒麟菜,常常一边走,一边吃。】
这段的妙处,您大概都读得出来。
对应汪先生自己的说法:就是:
用词精确,节奏悠闲,不慌不忙。
 托尔斯泰|从托尔斯泰到汪曾祺:怎样的小说文笔,才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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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怎么做到的?
一个办法是常用短句,简洁准确。
“广口,高身”、“半透明”、“道一声得罪,就走了”。
这些句子看着简单,却是炼字的功夫。不赘,清爽。
但他炼字,不为了炫技,是为了节奏感,为了尺寸。
如果这句话:乡下人付了钱,提了油壶酱筐,道一声“得罪”,就走了。
改成:乡下人付了钱提了自己寄存的油壶酱筐,跟铺子里道一声“得罪”就走了。
读起来的口感,是不是不大同?
长句适合铺排抒情,短句适合清爽叙述。众所周知。
但短句太密集,又会让人觉得匆迫。这种尺寸很难把握,就靠语感了。
至于描述如何让人融情?像这句:
【最好吃的是甜酱甘露和麒麟菜。甘露,本地叫做“螺螺菜”,极细嫩。麒麟菜是海菜,分很多叉,样子有点像画上的麒麟的角,半透明,嚼起来脆跪的。孩子买了甘露和麒麟菜,常常一边走,一边吃。】
只是平平道来,但极生动。细嫩、透明、脆,调动了我们的视觉与味觉想象力。
加了一句孩子买了菜一边走一边吃,生动如画,如在目前。
选事、叙述、描绘如画、调动感官、所以好看。
悠闲自在,所以让人不匆迫,所以舒服。
不擅加议论,所以不腻。
大家都熟悉的《受戒》,说这个结尾。
本来到结尾,是情感终于迸发了。
【小英子忽然把槳放下,走到船尾,趴在明子的耳朵旁邊,小聲地說:
「我給你當老婆,你要不要?」
明子眼睛鼓得大大的。
「你說話呀!」
明子說:「嗯。」
「什麼叫『嗯』呀!要不要,要不要?」
明子大聲地說:「要!」
「你喊什麼!」
明子小小聲說:「要——!」】
这里本来该是高潮。搁一般的小说,这里就要铺排抒情了。
但汪曾祺先生又收住了。话头一转,让男女主角没入了芦花荡:
【「快點劃!」
英子跳到中艙,兩隻槳飛快地劃起來,劃進了蘆花蕩。蘆花才吐新穗。紫灰色的蘆穗,發著銀光,軟軟的,滑溜溜的,像一串絲線。有的地方結了蒲棒,通紅的,像一枝一枝小蠟燭。青浮萍,紫浮萍。長腳蚊子,水蜘蛛。野菱角開著四瓣的小白花。驚起一隻青樁(一種水鳥),擦著蘆穗,撲魯魯魯飛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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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然耐心地悠闲地精确地,描述芦花荡的色彩。
此处完全没有主观判断,甚至没有说芦花荡多么美丽,多么诗意,只是平实地呈现色彩,呈现水景,活像电影镜头旁白。
至于男女主角没入芦花荡后怎么了,不说了……结束了!只说惊起一只水鸟,余味无穷。
精确、悠闲、收放自如、不加主观色彩。
就这样美好得让人目不暇接了。
写故事的老行家,到最后都会越来越少抒情,越来越多精确的白描。
越来越少主观判断副词,越来越多客观形容词。
以及,越来越沉得住气,慢得下来。托尔斯泰如此,汪曾祺先生也如此。
托尔斯泰|从托尔斯泰到汪曾祺:怎样的小说文笔,才是好的?】这一点,在许多艺术行当都是通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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