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尔斯泰|从托尔斯泰到汪曾祺:怎样的小说文笔,才是好的?( 二 )


简单明晰,一目了然。
亲自上阵参与过一战的海明威说,论写战争场面的清晰准确,没有人胜过托尔斯泰了。
 托尔斯泰|从托尔斯泰到汪曾祺:怎样的小说文笔,才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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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尔斯泰这种对清晰简洁的追求,还体现在他的趣味上。
他早期喜欢莎士比亚,但越到后期,越喜欢吐槽莎士比亚,越喜欢古希腊文学。
他一度认为。莎士比亚的华丽与戏谑,会影响悲剧的崇高美。
他推崇如《荷马史诗》的清澈质朴,说犹如阳光下的清泉:里头有沙砾会刺痛喉咙,但唯其如此,才显得质朴而真实。
大概许多作者都是如此:
年少时花里胡哨,越到后来越大巧不工,越返璞归真。
当然,对一个重视文笔观赏性的普通读者而言,可能就体现为:文笔不够好看。
所以如果您想吐槽托尔斯泰文笔不够好呢,其实也行。
也的确有人吐槽过:
【一般认为,巴尔扎克的文笔并不高雅,他为人粗俗,文笔也很粗俗……据说狄更斯的英语文笔也不太好,而有个很有语言修养的俄国人曾告诉我,托尔斯泰和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俄语文笔也不怎么样。世界上迄今最伟大的的四位小说家,居然使用各自母语时文笔都很糟糕,真叫人瞠目结舌。】
这段不是我说的,毛姆说的。
但毛姆立刻补一句,实在是至理名言:
【看来,文笔精美并不是小说家应有的基本素养,更为重要的是有充沛的精力、丰富的想象力、大胆的创造力敏锐的观察力,以及对人性的关注、认识和理解。】
不愧是毒舌毛姆:想夸人之前,都得先损一损。
这道理,当然不止通用于欧洲小说。
汪曾祺先生在1982年的《天津文艺》里,写了篇《小说笔谈》。
我认为实在是至理名言。
谨摘录片段。
【语言的目的是使人一看就明白,一听就记住。
语言的唯一标准,是准确。
北京的店铺,过去都用八个字标明其特点。有的刻在匾上,有的用黑漆漆在店面两旁的粉墙上,都非常贴切。“尘飞白雪,品重红绫”,这是点心铺。“味珍鸡瞧,香渍豚蹄”,是桂香村。煤铺的门额上写着“乌金墨玉,石火光恒”,很美。八面槽有一家“老娘”(接生婆)的门口写的是:“轻车快马,吉祥姥姥”,这是诗。
店铺的告白,往往写得非常醒目。如“照配钥匙,立等可取”。
在西四看见一家,门口写着:“出售新藤椅,修理旧棕床”,很好。过去的澡堂,一进门就看见四个大字:“各照衣帽”,真是简到不能再简。
《世说新语》全书的语言都很讲究。
要把一件事说得有滋有味,得要慢慢地说,不能着急,这样才能体察人情物理,审词定气,从而提神醒脑,引入入胜。
急于要告诉人一件什么事,还想告诉人这件事当中包含的道理,面红耳赤,是不会使人留下印象的。
唯悠闲才能精细。
不要着急。】
举例说明下吧。
汪先生早年风格,才华横溢,锋芒锐利,但并不那么悠闲。
比如《复仇》第一段。
【一支素烛,半罐野蜂蜜。他的眼睛现在看不见蜜。蜜在罐里,他坐在榻上。但他充满了蜜的感觉,浓,稠。他嗓子里并不泛出酸味。他的胃口很好。他一生没有呕吐过几回。一生,一生该是多久呀?我这是一生了么?没有关系,这是个很普通的口头语。谁都说:“我这一生……”。就像那和尚吧,——和尚一定是常常吃这种野蜂蜜。他的眼睛眯了眯,因为烛火跳,跳着一堆影子。他笑了一下:他心里对和尚有了一个称呼,“蜂蜜和尚”。这也难怪,因为蜂蜜、和尚,后面隐了“一生”两个字。明天辞行的时候,我当真叫他一声,他会怎么样呢?和尚倒有了一个称呼了。我呢?他会称呼我什么?该不是“宝剑客人”吧(他看到和尚一眼就看到他的剑)。】
作为对比,汪先生晚年,有一篇《茶干》,他自称根本不是小说的小说,味道就变了。
【乡下人打油,都用一种特制的油壶,广口,高身,外面挂了酱黄色的釉,壶肩有四个“耳”,耳里拴了两条麻绳作为拎手,不多不少,一壶能装十斤豆油。他们把油壶往柜台上一放,就去办别的事情去了。等他们办完事回来,油已经打好了。油壶口用厚厚的桑皮纸封得严严的。桑皮纸上盖了一个墨印的圆印:“连万顺记”。乡下人从不怀疑油的分量足不足,成色对不对。多年的老主顾了,还能有错?他们要的十斤干黄酱也都装好了。装在一个元宝形的粗篾浅筐里,筐里衬着荷叶,豆酱拍得实实的,酱面盖了几个红曲印的印记,也是圆形的。乡下人付了钱,提了油壶酱筐,道一声“得罪”,就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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