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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宋代汪晫撰写的《曾子·外篇三省》记载,“曾子后母遇之无恩,而供养不衰。及其妻以蒸梨不熟,因出之。人曰:‘非七出也。’曾子曰:‘蒸梨小物尔,吾欲使熟而不用吾命,况大事乎?’遂出之,终身不再娶。”曾子要吃蒸梨,老婆把没蒸熟的梨端上来,曾子就闹着跟老婆离婚。人家说,这不符合“七出”啊?那条也算不上。曾子振振有词说小事都做不好,何况大事呢?因为曾参的坚决,他老婆就这么被休了。不过,曾参似乎并不是看上了别人,他休妻之后终身未娶,应该是献身儒学大业了。第三个是吴起。写了《吴子兵法》的大军事家,在人品方面一直被人诟病,在离婚方面也出过幺蛾子。据《韩非子·外储说右上》记载,“吴起示其妻以组,曰:‘子为我织组,令之如是。’组已就而效之,其组异善,起曰:‘使子为组,令之如是,而今也异善,何也?’其妻曰:‘用财若一也,加务善之。’吴起曰:‘非语也。’使之衣而归。其父往请之,吴起曰:‘起家无虚言。’”吴起拿一条丝巾给他的老婆,让她按照样式织一条一模一样的。他老婆尽心尽力,织了一条比原来更好的。结果,吴起竟然用两条丝巾不一样的借口,把老婆休了,岳父来求情了没用。吴起“杀妻求将”的事情很有名,相比之下,这个被休的,还算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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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个没有前三个那么大牌,是北宋的一个文人,名叫章元弼。据李廌的《师友谈记》记载,“章元弼顷娶中表陈氏,甚端丽。元弼貌寝陋,嗜学。初,《眉山集》有雕本,元弼得之也,观忘寐。陈氏有言,遂求去,元弼出之。元弼每以此说为朋友言之,且曰缘吾读《眉山集》而致也。”章元弼是大文豪苏东坡的铁杆粉丝,有一次他到手了一本苏东坡的《眉山集》,喜欢得不要不要的。章元弼天天捧着书,看得废寝忘食,让老婆陈氏天天独守空房。陈氏是章元弼青梅竹马的表妹,看着老公天天捧着一本书手舞足蹈,对自己不理不睬的,实在忍无可忍,向丈夫提出离婚,章元弼二话不说,提笔写下休书一封,就此分道扬镳。章元弼每次提到这事的时候还挺嘚瑟。苏东坡撇清说,跟我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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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代,除了出妻之外,另外三种主要的离婚方式包括了和离、义绝和呈诉离婚。所谓“和离”,始见于《唐律·户婚》,“若夫妻不相安谐而和离者不坐。”双方都不想过下去了,丈夫就签署一份“放妻书”,协议离婚。相比“休妻”时常出现的单方面蛮不讲理,“和离”算是比较平等的离婚方式了。所谓“义绝”,则是一种强制离婚的规定。夫妻间或夫妻双方亲属间或夫妻一方对他方亲属若有殴、骂、杀、伤、奸等行为,就视为夫妻恩断义绝,不论双方是否同意,均由官府审断,强制离异。这种规定也是出自于《唐律》。“义绝”是强制性的,不离还可能招致牢狱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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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呈诉离婚”,即发生特定事由时由官府处断的离婚。依照封建法律规定,如果“妻背夫在逃”、“夫逃亡三年”、“夫逼妻为娼”、“翁欺奸男妇”等,男女双方都可以呈诉要求解除婚姻关系。总结来说,“出妻”和“义绝”都对男方有利,“和离”和“呈诉离婚”还算比较讲究男女平等。有些事情、有些人,总有这样那样的无奈。人生只如初见,毕竟是理想化的,还是一别两宽,各生欢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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