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11班长:为何川普的大选诉讼接连碰壁

为何川普的诉讼接连碰壁 。 川普在大选日的第二天便公开地 , 毫无根据地称总统选举存在大规模舞弊 , 民主党偷了他的选票 。 他的律师团队在几个战场州发起了至少十几个诉讼 , 试图逆转选举结果 。 但是至今 , 这些官司连遭败绩 。 其原因很简单:没有证据 。 例如在亚利桑那州 , 川的律师主动撤消了一起诉讼 , 称诉讼涉及的选票没有舞弊行为 , 只是善意错误 。 在宾州的一起官司中 , 当法官问川的律师 , 是否有证据表明在涉及的选票上有舞弊行为 , 律师回答 , 就他现在所知 , 没有 。 在网上疯传的一个民主党利用死人投票的事件 , 现在发现 , 老太太还活着 , 确实投了拜登一票 。 川普釆用的是世界上典型的独裁者们的“欲加之罪 , 何患无辞”的做法 。 但是这在美国的民主制度下是行不通的 。 在法庭上必须有证据 。 证人必须宣誓作证 , 保证所有证词都是实话 。 在法庭上讲假话 , 是做伪证 , 是刑事犯罪 , 要判刑的 。 川的律师虽拿川的钱 , 但绝不敢在法庭上讲假话 , 毁了自己的前程 。 同样道理 , 现在网络上 , 包括中文网站 , 充斥着大量选举舞弊的所谓铁证 , 重磅证据 。 但是时至今日 , 如此之多的所谓重磅证据却都没有被用于川的官司中 。 很明显 , 或者这些证据本身漏洞百出 , 川的律师不敢使用 。 或者 , 泡制这些证据的人无胆量在法庭上宣誓作证 , 只敢在法庭外吆喝 。 是否敢于出庭宣誓作证 , 是识別真假证据的一个很有效的方法 。 有一件事值得注意 。 川普在其顾问的劝告下 , 已停止使用舞弊一词 , fraudulence , 转而使用操纵 , rig 。 舞弊是刑事犯罪 。 无证据地讲别人舞弊会引火烧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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