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观新闻|永城煤电10亿元债券违约引发信用债市场共振!公告违约前曾无偿划转资产

上观新闻|永城煤电10亿元债券违约引发信用债市场共振!公告违约前曾无偿划转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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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永煤控股债券违约影响 , 一时之间 , 信用债市场煞有乌云压顶之势 , 近几个交易日 , 多只债券接连跌停 , 悲观情绪蔓延 , 从银行间市场到交易所市场 , 出现跨市场传染 。
在情绪发酵的同时 , 不少人也在问 , 永城煤电一只短融券违约后 , 市场波动何以至此 。 各种揣测随之漫天飞舞 , 随着深入挖掘 , 永城煤电债券风险幕后细节正逐渐浮出水面 。
10亿债违约
11月10日 , 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告 , 2020年度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债券简称:2020永煤SCP003)不能按期足额偿付本息 , 已构成实质性违约 。
该债券发行总额为10亿元 , 发行利率4.39% , 期限为270日 , 评级为中诚信主体评级AAA 。 公告显示 , 违约原因是流动性紧张 , 截至11月10日 , 公司未能按期筹措足额兑付资金 。
这一事件在业界引发巨大反响 , 一度在朋友圈刷屏 , 争议热度高居不下 , 悲观情绪迅速蔓延 。
市场反应如此强烈 , 永城煤电也未曾料想到?
仅过3日 , 永城煤电在11月13日晚间再次发布公告 , 对该事件做出表态 。 内容大致两层:
一是“现已于2020年11月13日将兑付利息3238.52万元支付至应收固定收益产品付息兑付资金户 。 ”
二是“债券本金正在筹措中 , 对于未能及时兑付债券本金给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债券投资人造成的影响 , 公司非常抱歉 。 ”
前后两次公告对比来看可见一斑 。 11月10日的公告 , 主要内容是:“2020年度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债券简称:20永煤SCP003)应于2020年11月10日兑付本息 。 截至到期兑付日日终 , ‘20永煤SCP003’不能按期足额兑付本息 , 已构成实质违约 。 ”此外就是对原因的解释:流动资金紧张 。
这只债券违约随后触发交叉保护条款 , 依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2019年发布的《投资人保护条款示范文本》 , 交叉保护触发情形是:发行人及其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未能清偿到期应付的其他债务融资工具、公司债、企业债或境外债券的本金或利息;或发行人未能清偿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利息等等 。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发行人触发情形发生之日起 , 应筹备召开持有人会议 , 如发行人在宽限期届满后未对触发情形中的债务进行足额偿还 , 召集人应在宽限期届满后2个工作日内发布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公告 , 并在发布公告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召开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 。
当然 , 《投资人保护条款示范文本》仅供市场参考 , 市场机构可根据需要自主选择使用 。
主体信用评级被下调
评级机构迅速做出反应 。 在永城煤电宣布2020永煤SCP003实质违约当日(11月10日) , 评级机构中诚信国际表态 , 发布评级下调公告 , 决定将永城煤电公司主体长期信用评级由AAA降为BB , 并列入可能降级观察的名单 。 多只债券信用等级也由AAA调降为BB , 并列入可能降级的观察名单 。
采访人员发现 , 2020年6月20日 , 中诚信国际曾出具跟踪评级报告 , 维持永城煤电主体信用AAA等级 , 评级展望为稳定 。
【上观新闻|永城煤电10亿元债券违约引发信用债市场共振!公告违约前曾无偿划转资产】在此份跟踪评级报告中 , 中诚信国际肯定了有力的外部支持、煤炭资源储量丰富、规模优势进一步增强、盈利能力有所提升以及融资渠道畅通等方面的优势对公司整体信用实力提供了有力支持 。 同时 , 中诚信国际关注到煤炭价格波动下行、化工业务经营压力有所增加、债务规模持续攀升、短期债务占比较高以及关联方往来款规模较大等因素对公司经营及信用状况造成的影响 。
中诚信上述评级报告显示 , 永城煤电融资渠道畅通 。 近年来 , 公司债转股资金落地规模较大 , 银行授信较为充裕 , 保持了畅通的融资渠道 。 2019年 , 公司子公司永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煤股份”)签订了120亿元的市场化债转优先股协议 , 并已于2019年12月及2020年3月分别落地资金20亿元和4亿元 。
报告在展望部分也提到 , 可能触发评级下调因素 。 煤炭或煤化工产品价格超预期下行 , 大幅侵蚀利润水平;债务规模大幅攀升 , 偿债能力显著弱化;流动性压力加剧等 。
公告违约前曾无偿划转资产
在跟踪评级正面的情况下 , 永城煤电违约公告令市场惊呼意外 , 更引发注意的是 , 在宣布违约前 , 永城煤电公告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 , 将其持有部分股权无偿划出 。
公开资料显示 , 永城煤电是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批复 , 由河南能源化工集团以其拥有的原永城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截至2007年5月31日净资产出资 , 于2007年6月28日在商丘永城市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 。 也就是说公司母公司是河南能源化工集团 , 最终控制方是河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永城煤电在宣布无偿划转事项时提到 , 本着公司发挥资源优势、优化产业布局、进一步做大做强国有资产目的 , 为了永城煤电煤炭资源集中统一管理 , 整合煤炭产业链条、提升资源效益和市场竞争力 , 公司近期陆续进行了一系列资产无偿划转 。 本次无偿划转 , 对公司债券的债权关系不存在影响 , 不涉及债权关系继承和偿付 , 对公司债券的付息兑付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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