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务|紫光股份法务经理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介绍业务 收受7万贿赂款被判刑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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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 一份刑事判决书将紫光股份法务经理冯某某利用职务便利收取7万元贿赂款一事公之于众 。
冯某某 , 女 , 1984年12月10日出生 , 汉族 , 大学文化程度 , 户籍所在地北京市海淀区 。 因涉嫌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 于2019年7月25日被羁押 , 同年8月23日被取保候审 。
【法务|紫光股份法务经理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介绍业务 收受7万贿赂款被判刑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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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书显示 , 2018年5月至2019年3月间 , 冯某某在担任紫光集团有限公司法务经理期间 ,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 将公司相关业务介绍给李某 , 后收取李某给予的好处费7万元 。 冯某某于2019年7月25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其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 。 在审理过程中 , 冯某某退赔了犯罪所得7万元 , 现扣押在案 。
法院认为 , 冯某某作为公司工作人员 ,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 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 为他人谋取利益 , 数额较大 , 其行为已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 应予惩处 。
最终 , 法院判决冯某某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 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 缓刑一年 , 在案扣押七万元 , 予以没收 。
天眼查资料显示 , 紫光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为“紫光股份” , 代码为:000938)为A股上市公司 , 于英涛担任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长 , 王竑弢担任公司总经理 , 张蔚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 清华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紫光股份的股份比例为26.59% , 为公司控股股东 。 公司主营业务包括自有品牌产品、系统集成及IT服务和增值分销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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