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无理“制裁”4名中国官员 港府回应

美国无理“制裁”4名中国官员 港府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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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网11月10日电据香港特区政府发布的新闻公报 ,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今日(10日)强烈反对美国政府对四名中央人民政府及特区政府官员实施所谓“制裁”的卑劣行径 。 特区政府将无惧任何威吓 , 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香港国安法) 。
以下为公报全文:
香港特别行政区(特区)政府今日(10日)强烈反对美国政府对四名中央人民政府及特区政府官员实施所谓“制裁”的卑劣行径 。 特区政府将无惧任何威吓 , 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香港国安法) 。
政府发言人强调:“香港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 , 香港特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享有高度自治权的地方行政区域 , 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 。 美国政府一再明目张胆及粗暴地干涉香港特区事务 , 不合理地对维护国家安全的中央人民政府及特区政府官员施以霸凌行为 , 严重损害香港与美国在各个层面的关系 , 亦令香港及国际社会中很多人感到愤慨 。 ”
“国家安全对每一个国家 , 包括美国 , 都至为重要 。 无论是单一体制还是联邦体制的国家 , 国家安全事务均属于中央事权 , 国家安全的执法工作亦属中央管辖范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2020年6月30日制定的香港国安法与上述一致 , 而考虑到香港特区的特殊地位 , 香港国安法授权特区政府作为主要执行机关 。 根据香港国安法第四条 , 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应当尊重和保障人权 , 依法保护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根据《基本法》和国际公约适用于香港的有关规定享有的权利和自由 。 ”
“相关美国官员刻意无视这些法律条文 , 以及香港的法治和独立的司法制度 , 作出毫无根据及以偏概全的言论 。 ”
“香港警方有法定职责维持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 。 任何人如果在香港的地方犯法 , 警方有法定责任采取行动 。 警方的拘捕行动是根据证据而进行 ,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行事 。 如果有证据显示任何人犯法 , 无论他/她是甚么身分或背景 , 都要面对法律制裁 , 没有人可以犯了法而不用面对后果 。 警队一直并会继续公平公正、不偏不倚地依法处理所有案件 。 ”
【美国无理“制裁”4名中国官员 港府回应】“维护国家安全的工作 , 保障的是750万香港市民以至14亿内地同胞的生命安全及利益 , 责任重大 。 特区政府将继续无畏无惧 , 执行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 。 ”(海外网杨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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