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42人涉黑案

【|鹤壁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42人涉黑案】本报鹤壁讯(河南法制报采访人员李杰通讯员悦少燕)11月2日 , 鹤壁市中级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牛某阿等42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等犯罪一案 。
检察机关指控 , 1992年以来 , 被告人牛某阿在淇县先后实施了寻衅滋事、聚众斗殴、聚众赌博、诈骗等违法活动 , 逞强立威 。 后牛某阿通过向高速公路工程供料、开办浴池及实施故意伤害等犯罪活动 , 壮大经济基础 , 并以亲情和利益为纽带 , 笼络家族成员及刑满释放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 , 形成较为稳定的犯罪组织 。 2004年 , 牛某阿成立淇县某公司 , 组织势力不断壮大 , 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 以牛某阿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正式形成 。 牛某阿在该组织中处于组织、领导地位 。 该组织通过创立某酒业有限公司、某商贸有限公司 , 暴力强占某砼业公司 , 并以此大肆敛财、豢养组织成员 。 牛某阿通过拉拢、腐蚀当地执法人员 , 为该组织提供保护 。 该组织长期盘踞在淇县县城 , 实施聚众斗殴、寻衅滋事、非法拘禁、强迫交易、故意毁坏财物、骗取贷款、开设赌场、假冒注册商标、偷越国(边)境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 , 严重破坏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
公诉机关认为 , 应当对牛某阿等42名被告人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犯罪追究刑事责任 。
庭审前 , 鹤壁市中级法院依法召开庭前会议 , 就有关人员回避、非法证据排除等事项听取控辩双方意见 , 对案件争议焦点进行总结归纳 , 梳理存在的争议证据 , 明确法庭调查的方式和重点 , 充分保障控辩双方各项合法权益 。
由于该案案情复杂、涉案人数众多、社会影响较大 , 法院将择期宣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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