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合同都签了房价却涨了两倍:契约精神就是这么被玩坏的( 二 )


在司法实践中 , 对于此类“以自己未取得相关许可为由要求宣告合同无效”的行为 , 法院往往依据《民事诉讼法》 , 认定其属于滥用诉权 , 构成恶意诉讼 , 驳回其诉讼请求 。
在西安这起房地产开发商告自己的案件中 , 虽然一审中开发商胜诉 , 但西安中院作出终审判决 , 撤销一审判决 , 驳回该公司确认合同无效的诉讼请求 。
拿这事来说 , 最基本的道理就是:购房业主自身并无过错 。 即便开发商承接的是此前的烂尾项目 , 但中间所产生的相应成本也不应转嫁至购房者身上——在整个链条中 , 他们才是最大的受害者 。 凭什么让他们为开发商违规操作买单?
现在这起纠纷还在拉锯中 , 购房人很气愤 , 开发商则“不涨不行”的势头 , 事件走向如何 , 要看当地如何妥善处理了 。
但这无疑是购房纠纷里的一起典型案例 。 虽是个案 , 但这样一个开发商违规操作还逼着购房人为其过失买单的典型案例 , 能否得到合理解决 , 确实关乎很多购房人对房屋交易的信任感 。
试想:如果合同都可以被随意践踏 , 那购房人还可信赖什么?
但愿此类个案的结果 , 都能与法治本义契合:契约精神不可践踏 , 消费者权利不可欺 。
□柳宇霆(法律学者)
编辑:马小龙 陈静 校对:李项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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