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现场丨冒充女性网络交友 男子挥霍“男友”44万

11月4日 , 北青-北京头条采访人员获悉 , 北京石景山法院审结了一起宁某冒充女性与小王(化名)建立恋爱关系并骗取大量财产的案件 。 该案中 , 宁某骗取小王财物共计44余万元 。 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宁某有期徒刑八年 。
|壹现场丨冒充女性网络交友 男子挥霍“男友”4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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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现场丨冒充女性网络交友 男子挥霍“男友”44万】据了解 , 2018年10月 , 宁某冒充女性并化名欧阳某某 , 与被害人小王通过网络游戏平台结识 , 并建立“男女恋爱关系” 。 2018年10月至2020年2月间 , 宁某通过虚构家庭背景、编造虚假事由等方式 , 骗取小王给其转账、为其购买物品 , 并使用小王的微信、支付宝、京东商城等账户进行个人消费 , 共骗取小王44万余元 , 均已挥霍 。
2020年6月5日 , 宁某于上海市宝山区被公安机关抓获 , 后民警从宁某住所内起获手机、平板电脑、手链、手表等物品 。
法院经审理认为 , 宁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 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 , 数额巨大 , 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 应依法予以惩处 。 鉴于其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 且自愿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 , 愿意接受处罚 , 可对其依法从轻处罚 。 据此 , 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
法官提示:随着信息网络平台的日益发展 , 网络交友已经成为人们开展社交的重要途径之一 , 但是由于虚拟网络的不确定性与虚拟性 , 犯罪分子极易利用其中的安全漏洞 , 采取一些技术手段虚构身份信息甚至改变性别 , 以建立亲密关系的方式赢得被害人的信任 , 从而达到骗取财物的目的 。 因此 , 在进行网络交友时应当保持足够的谨慎 , 不可轻易信任他人并注意保护好个人的隐私及财物 。
内容来自北京头条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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