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做好养老服务机构秋冬新冠肺炎疫情应对工作 北京市这样做…

中宏网讯11月6日 (采访人员 刘一乐) 近期,北京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北京市秋冬季养老服务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
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当前,我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总体形势良好,但全球范围内新冠肺炎病毒持续蔓延,再加上秋冬季本身就是流感病毒爆发的高峰期,为加强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增加了难度 。为做好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民政部、市政府相继对做好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作出部署 。根据民政部和市政府有关要求,在征求了民政部、市财政、市卫健委和疾控专家意见的基础上,结合秋冬季新冠肺炎等呼吸道传染病的特点,研究制定了北京市秋冬季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方案 。防控方案主要内容可以简要概括为“5个坚持、6个保障、7个优化、1个探索、1个指南” 。“5个坚持”明确了秋冬季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的总体思路,“7个优化”“1个探索”进一步完善了低风险区域养老服务机构常态化防控工作,“6个保障”有效应对秋冬季疫情防控风险,“4个要求”是为了确保疫情防控政策落实落地,“1个指南”是为养老服务机构提供一份可操作的秋冬疫情防控手册 。
总体思路“三个新变化”
根据全市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经验和实践,结合养老服务机构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设定了“5个坚持”的总体思路,主要有3个显著变化,即坚持分级管控、人物并防、有必要入院的防护从严 。
坚持“分类管理、分级管控”原则 。以往,北京市采取的是全市一个疫情防控政策,所有养老服务机构按照市里防控方案提高或降低防控等级 。这次,《防控方案》提出分级管理原则,分别针对不同地区的风险等级使用不同的防控策略 。总的原则是,高风险地区的养老服务机构严格实施封闭式管理,原则上按照《北京市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导引(第二版)》(京民养老疫控第8号)执行;中风险地区的养老服务机构原则上按照《关于调整优化养老服务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京民养老发〔2020〕52号)执行;低风险地区按照《关于做好养老服务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京民养老发〔2020〕96号)、《北京市秋冬季养老服务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京民养老发〔2020〕136号)执行 。
坚持“非必要不外出、有必要的入院防护从严”原则 。养老机构坚持封闭管理,但这种封闭管理状态是有呼吸的封闭管理,并不是一级防控状态下的封闭应急管理 。所以,我们需要把握必要的防疫平衡,不能因没有疫情而放松,也不能因出现疫情就层层加码、过度防护 。
坚持“人物并防、收放平衡”方针 。从北京新发地、青岛、新疆等地疫情来看,根源都可以溯源到冷链产品的外包装被污染 。在低温环境下,此类产品外包装易成为新冠病毒传播的载体 。因此,坚持“人物并防”方针,重点围绕新冠肺炎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等方面,落细落实各个防控环节 。
低风险地区常态化防控措施
据悉,与7月份发布的96号文件相比,《防控方案》规定了低风险地区疫情防控常态化情形下的防控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健康监测并不是隔离观察,健康监测是指单间居住、单人就餐、不与其他老人密切接触,确需与其他老人密切接触的,要佩戴口罩并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 。
优化健康监测管理,重点关注三个变化:
一是要查验应用程序“北京健康宝”的“本人信息扫码登记”状况,关注14天旅行史;二是关注是否有呼吸道传染疾病的症状;三是对出现发热症状的员工,应第一时间立即向所在养老机构报告 。
规范员工通勤,突出变化是对员工进行错时管理 。
通勤员工与常驻机构员工在室内共同工作时,应佩戴口罩,用餐和休息时应分开错时 。
调整在院老年人的“2个出入管理”程序 。随着疫情防控实践经验的积累,结合疫情防控中老人集中反映的诉求,优化了临时外出老人管理程序,针对有事确需外出和临时就医的老人返院程序进行了调整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