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父母一方改变孩子姓氏,另一方可以不支付抚养费吗?

近日 , 槐城律师接到一位客户咨询 。 其和妻子离婚后 , 妻子偷偷将孩子姓氏改了 , 以前孩子随父姓 , 现在孩子随母姓 , 自己能否拒绝支付抚养费?
离婚时约定不改姓
妻子违反约定
刘某1(原名杨某)之母刘某2与杨某原系夫妻 , 刘某1系双方婚生子 , 后来刘某2与杨某协议离婚 。 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 , 婚生子由女方抚养 , 随同女方生活 , 抚养费视男方经济能力支付 , 每月不低于3500元 。 在不影响孩子生活的情况下 , 男方可随时探望女方抚养的孩子 。
离婚后父母一方改变孩子姓氏,另一方可以不支付抚养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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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生子随父姓不更名(无论女方是否再婚) , 户口可随女方迁出男方予以配合 。 因杨某发现刘某2在离婚后将孩子姓氏更改 , 认为刘某2违反了离婚协议的约定 , 拒绝支付抚养费 。 刘某1将杨某诉至法院 , 主张支付抚养费 。
更改姓氏并未改变亲子关系
也未改变法定义务
对于刘某1改名的问题 , 杨某系刘某1的父亲 , 对其依法具有抚养的义务 , 刘某1的改名并未改变亲子关系 , 亦未改变杨某对刘某1的法定抚养义务 。
离婚后父母一方改变孩子姓氏,另一方可以不支付抚养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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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来看 , 杨某履行其抚养义务并支付抚养费 , 是刘某1健康成长的必要物质保障 , 该义务的履行应优先于《离婚协议》中对婚生子女姓名问题的约定及相关权利 , 因此杨某以孩子改名为由拒绝支付抚养费没有法律依据 。
通过前述案例可以看出 , 即使孩子更改姓名 , 但是并不消灭父母对孩子负有的法定抚养义务 , 依然需要支付抚养费 。
律师建议
针对父母离婚后更改孩子姓名的问题 , 槐城律师结合实务经验 , 为大家提供以下建议供参考:
离婚后父母一方改变孩子姓氏,另一方可以不支付抚养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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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法律规定 , 孩子可以随父姓 , 也可以随母姓 。 但是离婚后如果需要更改未成年子女姓氏 , 需要父母双方同意 , 同意后出具书面材料 。 如果孩子已经满18岁 , 需要征得孩子的同意 。 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公安局办理变更 , 具体所需材料需要咨询当地公安机关 。
2、如果离婚后乙方擅自更改孩子姓名 , 可以到公安机关申请恢复子女姓名 , 或者向法院起诉要求恢复子女姓名 , 待胜诉判决生效后再持判决书去公安机关办理 。
【离婚后父母一方改变孩子姓氏,另一方可以不支付抚养费吗?】来源:槐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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