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媒大学|中国传媒大学原副校长蔡翔因贪污获刑三年半( 三 )


二、被告人蔡翔退缴的贪污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七十二万四千二百二十四元二角八分 , 其中人民币六十九万四千二百二十四元二角八分发还中国传媒大学 , 人民币三万元发还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 。
如不服本判决 , 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 , 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 书面上诉的 , 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 , 副本一份 。
 
(责任编辑:岳权利 HN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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