靳东|假靳东账号背后的“生意经”( 三 )


靳东|假靳东账号背后的“生意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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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 朱巍:冒充别人的主要目的是混淆视听 , 也就是为了社会公众对账号和相关名人之间建立起来这种相关的关系 , 所以它本身是一个欺诈行为 。 如果他是利用这种冒充明星的账号去销售一些商品 , 这个是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对于消费者进行欺诈的宣传 。 他如果利用账号的信息进行一些诈骗活动 , 比如说骗钱、骗色等相关的这种行为的话 , 这可能涉及到一个刑事法律中的诈骗罪的范畴 。
靳东|假靳东账号背后的“生意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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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专家向采访人员介绍 , 这些假冒账号使用人多次自称明星本人 , 并且以明星的名义与他人聊天 , 这种行为若未经过明星同意 , 涉嫌侵犯被仿冒名明星的姓名权 。 如果假冒账号发布包含明星的视频 , 并且在直播中使用明星的肖像与粉丝互动 , 诱导粉丝购买商品 , 这种行为属于以非法营利为目的 , 涉嫌侵犯明星的肖像权 。 同时 , 作为这种假冒明星和社会名人行为生存的土壤 , 短视频运营平台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
【靳东|假靳东账号背后的“生意经”】靳东|假靳东账号背后的“生意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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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 朱巍:针对这些社会知名人物的这些形象 , 包括这些名称在背后注册的时候 , 包括展现页 , 平台要有一个监管的责任 , 要有一个核实的义务 。
据采访人员了解 ,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10月15日公布了《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 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 其中不仅明确了平台需要承担相应的主体责任 , 同时对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的行为也有了明确要求 , 对于包括不以真实身份信息注册 , 或注册与自身真实身份信息不相符的公众账号名称、头像、简介等;恶意假冒、仿冒或盗用组织机构及他人公众账号生产发布信息内容;批量注册、囤积或非法交易买卖公众账号等行为 , 都属于违法违规行为 。
本期编辑 周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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