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花一万五买茅台刚要开封 朋友一句话她蒙了( 二 )

女子花一万五买茅台刚要开封 朋友一句话她蒙了
律师说法:消费者已尽到举证义务 , 应由经营者进行合格取证河南继春律师事务所的于继春律师认为 , 有一句法律格言叫“法律不强人所难” , 意思是说 , 法律不强求任何人去做其无法做到的事情 。在这一事件中 , 消费者已经尽了其力所能及的举证义务 , 根据证据分配规则 , 应该由经营者对售出商品的合格进行举证 。 鉴于物流码对应的是茅台酒的物流信息和经销商信息 , 经营者应该对其经销商品的来源正当性进行举证 , 提供不了来源的或者来源不正当的 , 应该认定其主张不能成立 。对消费者来说 , 于律师建议 , 消费者一方面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 提供自己保留的证据并要求烟酒店提供商品来源的相关证据 。 另一方面 , 消费者也可以向茅台酒的打假人员寻求帮助 , 通过追溯物流码来确认商品来源是否正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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