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 浦发银行襄阳分行贷款资金回流借款人 被罚款25万元

中华网财经讯 , 据银保监会网站消息 , 10月29日 , 襄阳银保监分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 , 浦发银行襄阳分行存在贷款资金回流借款人用于签发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的违法违规行为 , 被罚款25万元 。
银行业 浦发银行襄阳分行贷款资金回流借款人 被罚款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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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单显示 , 浦发银行襄阳分行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 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 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 , 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 , 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 , 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 ,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二)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监管或者现场检查的;
(三)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
(四)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
(五)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
【银行业 浦发银行襄阳分行贷款资金回流借款人 被罚款25万元】(六)拒绝执行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措施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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