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对背”调解受伤村民及时获赔

河南法制报采访人员董景娅
“真是太感谢司法所了 , 是调解员老李帮俺解决了这个难题!”近日 , 登封市徐庄镇郑庄村村民屈某拿到与某公司达成的和解协议后 , 对登封市司法局徐庄司法所及调解员李长夫赞不绝口 。
今年8月 , 屈某在某公司上班期间开犁地机耕地 , 连人带车一起翻到沟里 , 导致8根肋骨断裂 。 公司负责人将屈某送到医院治疗 。 因双方就赔偿问题争议较大 , 此纠纷一直没有妥善解决 。 无奈之下 , 屈某申请司法所予以调解 。
徐庄司法所受理了该案 。 10月9日 , 李长夫先到某公司了解情况 。 某公司负责人称 , 屈某和公司没有正式签合同 , 且住院时公司已给他交了两万元费用 , 等屈某出院公司再给他500元 , 此事就算了结 。 屈某认为自己年事已高 , 后期二次手术和治疗还需费用 , 并且恢复后也不能干重活了 , 故提出二次手术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共计10万元的索赔要求 。 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
【|“背对背”调解受伤村民及时获赔】调解员找到某公司负责人 , 为其讲解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 告诉公司负责人 , 屈某虽然没有与公司签合同 , 但已在公司干了将近两年 , 双方已经形成事实上的用工关系 。 如果公司执意不赔偿 , 就违反了法律规定 。
同时 , 调解员采取“背对背”的方法 , 经过一周的不懈努力 , 使屈某思想发生了转变 。 屈某表示愿意从实际情况考虑 , 降低索赔数额 。 双方最后达成和解协议 , 公司支付了屈某目前住院所需的所有费用 。
至此 , 该起损害赔偿纠纷得以妥善解决 。
据了解 , 为进一步提高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员业务水平 , 夯实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基础 , 近年来 , 登封市司法局本着“化解纠纷在基层、营造氛围在基层”的工作思路 , 进一步加强对调解员的业务指导 , 以预防纠纷激化为重点 , 主动介入解决热点、难点问题 , 调解群体性纠纷 , 并要求调委会建立详细的工作台账和调解卷宗 , 实行信息化管理 , 为纠纷的顺利化解打下坚实的基础 , 为新时期开展调解工作提供丰富的经验借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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