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湖北公安:一男子租了一辆奥迪,转手抵押套现10万元,然后消失了 法院判了!


一男子将租来的小汽车抵押给另一家汽车租赁公司 , 借款十万元后 , 玩起了失踪......
2015年3月 , 小华(化名)向湖北省公安县“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租赁一台黑色奥迪A4小型汽车 , 并与该公司员工约定租金为600元/天 , 未签订正式租赁合同 。
租车后的第二天 , 小华被人追讨债务 , 被逼无奈的他将租来的小型汽车开到了湖南 , 想要将车抵押给“岳阳市某汽车租赁公司” 。 车辆不是自己的姓名该怎么抵押呢?小华谎称该车主是自己的女友 , 便与该汽车租赁公司员工签订了汽车抵押合同并借款10万 。
2015年6月 , 小华无经济能力赎回抵押的车辆 , 便外逃广东打工 , “公安租赁公司”与“岳阳租赁公司”就该车所有权产生纠纷并报警 。 2016年9月 , “公安租赁公司”以11.8万元的价格将该车赎回 。
【中国法院网|湖北公安:一男子租了一辆奥迪,转手抵押套现10万元,然后消失了 法院判了!】几年过去 , 小华深知逃避终究不是办法 , 今年3月 , 他主动投案自首 , 并赔偿公安县“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12万元 , 与其达成刑事谅解 。
公安法院经审理认为 , 小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 在签订、履行抵押借款合同的过程中 , 骗取他人财物 , 数额较大 , 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 , 遂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 缓刑一年 , 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
法官提醒:
解决问题的方式有很多种 , 但是千万不要选择违法或是侵害他人利益的方式 。 通过该案 , 也想提醒从事汽车租赁抵押贷款业务的公司在经营中一定要签订合法合同 , 认真核对车辆信息 , 避免纠纷和额外的损失 。
来源: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编辑:田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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