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案件|受贿行贿一起查( 三 )


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 , 对受贿和行贿的惩处力度不断加大 。《刑法修正案(九)》及最新《贪污贿赂司法解释》对行贿犯罪的惩处力度进一步加强 。监察法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对涉嫌行贿犯罪或者共同职务犯罪的涉案人员 , 监察机关可以依照前款规定采取留置措施 。”最高检《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营造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支持企业家创新创业的通知》明确 , 对于行贿数额特别巨大、手段恶劣、围猎公职人员的 , 十八大以后顶风作案的 , 致使国家、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 要依法严肃查处 。
“对受贿行贿一同打击 , 才是对腐败的零容忍 。”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表示 。
通过制度方式让行贿者得不偿失
行贿者之所以胆大妄为 , 一个重要原因是违法成本过低 。要从根子上破解行贿和受贿交织的问题 , 必须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 , 防止只惩戒受贿者却让行贿者逍遥法外的现象发生 , 要通过制度方式 , 让行贿者得不偿失 。
近年来 , 浙江省东阳市纪委监委坚持“查受贿带行贿、查行贿带受贿” , 在对受贿案件进行审理处置时 , 连同行贿人一并提出处理意见 , 提交纪委常委会、监委委务会研究审议 。
“我们综合运用留置、纪律处分、谈话函询、教育约谈等多种措施强化对行贿人的处理 , 特别是对巨额行贿、多头多次行贿 , 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的 , 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东阳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 该市纪委监委还联合检察、法院等部门梳理东阳市追赃和追缴不正当利益工作情况 , 明确追缴条件、程序、范围和责任 , 合理运用纪检监察建议书等手段 , 既推动追缴行贿人财产性不当得利 , 也追缴政治待遇、职务晋升、资格资质、荣誉奖励等附带性利益 。
今年9月 , 湖南省13家企业、36名个人因行贿等问题被列入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第一批严重失信行为黑名单并予以通报 。黑名单中的企业和个人将面临被限制从事招投标活动、取消享受财政补贴资格、提高贷款利率等一系列惩戒措施 。
“长久以来 , 招投标领域乱象丛生 , 导致真正有实力的实体企业难以通过正常程序赢得中标机会 , 最终陷入劣币驱逐良币的恶性循环 。”湖南省纪委监委政策法规室主任钱胜表示 , 近几年移送司法机关的省管干部中 , 90%以上都有过在招投标时收受贿赂 , 为特定对象谋取利益的行为 , “可以说 , 在公职人员受贿犯罪中 , 涉及工程招投标的占了大头 。”
陕西省在省级层面建立行贿人数据库 , 将“围猎”党员领导干部、存在行贿行为的企业和个人列入黑名单 , 实行动态台账管理 。广东省深圳市对政府项目实行行贿行为一票否决制度 , 企业和个人如有行贿记录 , 便不得参与土地出让、工程建设、政府采购、资金扶持等政府项目 。
江苏省纪委监委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受贿行贿一起查”工作的意见》及配套方案 , 要求发挥纪委监委职能 , 严肃查处涉嫌贪污贿赂的职务违法或职务犯罪 。以扬州市邗江区为例 , 该区纪委监委重点关注贿赂案件中出现的“围猎”问题 , 逐一摸清行贿人的社会背景、行贿动机等 , 不断加大打击力度 。同时 , 不断完善行贿信息档案查询管理制度 , 制作行贿人“黑色清单” , 并运用到党员干部、监察对象日常监督、干部选拔任用廉政查询等工作当中去 。
在查办受贿行贿案件过程中 ,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纪委监委坚持将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始终 , 通过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 , 帮助行贿案件的当事人真正实现观念转变 , 达到“处理一人 , 警醒一片”的效果 。在严肃查处行贿行为的同时 , 为支持企业健康发展 , 该区纪委监委还积极推动《佛山市政商交往正负面清单》落实落细 , 鼓励各级党政机关及公职人员积极作为、靠前服务 。同时 , 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 , 推动完善工作制度、优化办事程序 , 吸引投资创业者落户顺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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