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温计|将全面禁止生产!别了!水银温度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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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 国家药监局在其网站发布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履行
<关于汞的水俣公约>有关事项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要求
自2026年1月1日起
我国将全面禁止生产
含汞体温计和含汞血压计产品
体温计|将全面禁止生产!别了!水银温度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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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温计|将全面禁止生产!别了!水银温度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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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通知全文▼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履行《关于汞的水俣公约》有关事项的通知药监综械注〔2020〕9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原环境保护部会同相关部委2017年发布的第38号公告(以下简称38号公告) , 《关于汞的水俣公约》(以下简称《汞公约》)自2017年8月16日起对我国生效 , 其中明确“自2026年1月1日起 , 禁止生产含汞体温计和含汞血压计 。 ”为贯彻落实《汞公约》和38号公告 , 做好含汞体温计和含汞血压计产品的注册和生产有关工作 , 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已经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含汞体温计和含汞血压计产品 , 原注册证在证书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注册证有效期届满可以申请延续注册 , 但限定其注册证有效期不得超过2025年12月31日 。
二、 已经按照医疗器械受理的含汞体温计和含汞血压计产品 , 继续按照医疗器械进行审评审批 , 准予注册的 , 发给医疗器械注册证 , 限定其注册证书有效期不得超过2025年12月31日 。
三、 自2026年1月1日起 , 全面禁止生产含汞体温计和含汞血压计产品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药品监督管理局要高度重视 , 指导辖区内相关企业做好自2026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生产含汞体温计和含汞血压计相关工作 , 切实履行《汞公约》及38号公告有关要求 。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2020年10月14日汞俗称水银 , 是常温下唯一呈液态的金属 , 大量应用于各种产品和工艺中 。 汞及其化合物的产生、使用和排放会造成环境污染 , 严重时引起人类和哺乳类动物神经、免疫、生殖系统的机能紊乱 , 尤其对胎儿和孕妇有较大影响 。
以水银温度计为例如果不小心将其摔碎我们该怎么正确处置呢?体温计|将全面禁止生产!别了!水银温度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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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温计|将全面禁止生产!别了!水银温度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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