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快递小哥群体的切身“痛点”( 二 )


当然 , 有人会说 , 很多快递小哥是“自愿”接单的 , 并没有谁强迫他们必须超负荷工作 。 那么 , 自愿加班真的存在么?快递小哥看似自由自主的过劳工作 , 实际上是渴望被别人承认、获得内在充实感和成就感 。 如果没有某种强制、压力、竞争或制度性动机的存在 , 纯粹“自发的”过度劳动几乎是难以想象的 。 所以 , 快递小哥的过劳问题是在制度设计的“倒逼”机制中逐步形成的 。 更广泛来看 , 越来越快的送达 , 越来越拼命地工作 , 也会对整个社会带来协同效应 。 每一个人既是优质服务的消费者 , 也是优质服务的提供者 。 作为买方的我们 , 越容易选择更便捷的快递服务 , 作为卖方的我们也会越想方设法吸引消费者、维持客户、抓住机会、签订合同 , 并更拼命地工作 。 正如一位快递小哥所说:“作为提供服务的乙方 , 我们没有太多话语权 , 甲方客户一发单 , 我们就要以最快的速度送达 。 ”但在实际生活中 , 没有谁是永远的“甲方” 。 最终的结果就是 , 所有人的工作节奏都越来越快 , 越来越紊乱 , 倒逼机制在社会各个行业广泛存在 , 给每个人都带来了巨大的精神压力 。
劳动关系复杂 , 员工权益难以保障
员工权益是企业为保证员工基本的工作条件 , 提高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员工生活水平 , 向员工提供的福利补助或实物补贴 。 一般情况下 , 我国员工权益可以分为两类 , 一类是法定权益 , 即国家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律规定的强制性基本社会保险 , 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另一类是企业自主设置的福利 , 包括经济性福利 , 如住房补贴、带薪休假等 , 还包括非经济性福利 , 如法律咨询、心理健康咨询等 。 此次调查显示 , 国有行业快递小哥福利最好 , 不仅法定福利“五险一金”方面在三类快递行业中覆盖率最高 , 而且还可以享受到餐补、高温补贴、交通补助等企业经济性福利和员工宿舍、高温送清凉/冬日送温暖等企业非经济性福利 。 而新兴行业快递小哥福利水平最低 , 不仅在法定福利“五险一金”方面覆盖率较低 , 而且在企业自主设置的福利方面也受益较少 。
在新兴业态不断涌现的新形势下 , 如何保障快递小哥的员工福利和劳动权益 , 是值得重点关注的问题 。 当前我国快递业用工形式多样 , 一般而言 , 快递公司的总部和管理层岗位是劳动合同工 , 大的区域加盟商以劳动合同用工为主 , 同时辅以劳务派遣等其他用工形式 。 但是 , 基层加盟商层面用工较为复杂 , 除了劳动合同与劳务派遣以外 , 还存在承包、众包、非全日制用工等 。 形式上的复杂带来了劳动关系难以判断的问题 。 具有法人资格的快递公司之间存在着事实层面的复杂关联 , 这种关联就是经由加盟协议构建起的以“商标、商号或快递运单所属企业”(《快递暂行条例》用语)为中心的加盟王国 。 加盟制与直营制的区别在于公司是否参与直接运营寄递的全流程 。
可见 , 未来随着新业态向更为智能、灵活、多样的方向发展 , 传统的基于工业时代的劳动法律规范必然要在结构层面做出调整 。 这种调整一方面要求劳动法不忘初心 , 在劳动者权利保护这个根本目标之下 , 回归对劳动基准的重视 , 重新装配法律责任和执法手段;另一方面 , 也要认识到劳动法管制能力的局限 , 注重社会保障法的补充功能 , 特别是在劳动关系暧昧不明的状态下社会保障的托底功能更具即时性 。
(本文摘编自《悬停城乡间的“蜂鸟”——城市快递小哥群体调研报告》 , 作者为廉思、周宇香、黄凡 , 选自《中国青年发展报告No.4:悬停城乡间的蜂鸟》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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