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害事故|自家失火但是源头在邻居家,损失算谁的?

【灾害事故|自家失火但是源头在邻居家,损失算谁的?】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连法 采访人员 顾元森)一户人家的阳光房失火 , 造成损失3.4万多元 , 消防部门出具的事故调查认定书显示 , 火源来自东侧邻居家 。 而邻居称自家灶台在发生火灾时未使用 , 不愿赔偿 。 近日 , 江苏连云港市赣榆法院调解了这样一起纠纷 , 最终由邻居赔偿了3万元 。
现代快报采访人员了解到 , 张某与王某是邻居 , 张某住西侧 , 王某住东侧 , 张某在自家院内东侧用塑料和钢框架搭建了阳光房 , 王某则在院内西侧装了开放式的灶台 。 今年4月的一天 , 张某的儿子发现家里阳光房着火 , 且火势较大 , 张某赶紧拨打119火警电话 , 虽经全力扑救 , 大火仍将张某家的阳光房和部分家电烧毁 。 为查明火灾原因 , 消防部门调取了张某家的录像 , 录像显示 , 当天下午两点左右 , 张某院内曾出现明火 , 结合当天的天气、风向 , 消防救援大队出具了火灾事故调查认定书 , 认定起火原因是张某东侧外来火源引燃阳光房顶所致 。 在张某房屋受损后 , 张某委托有关部门鉴定评估 , 认定其房屋、家电受损价值为3.4万余元 。
引燃张某家阳光房的明火究竟“从何而来”?张某认为火源是王某家的开放灶台所致 , 因此要求王某赔偿 。 为此 , 张某多次找到王某就相关赔偿事宜进行协商 , 但王某拒不同意 , 张某依法起诉到赣榆人民法院 。

在审理过程中 , 王某辩称:自家西侧靠双方院墙处确有一处开放式灶台 , 但灶台在发生火灾时并没有使用 。 此外 , 火灾事故调查认定书只认定火源来自于张某东侧 , 但未认定火灾系自家引起 。 承办法官经审理后认定 , 根据录像显示 , 王某家的开放式灶台附近确实出现了火苗 , 且灶台附近堆放了许多木头 , 火灾事故调查认定书中对于起火来源也作出了认定 , 因此王某家的开放式灶台——录像中的火苗——张某家失火——火灾事故调查认定书这一系列证据已形成了证据锁链 , 证据之间能够相互印证 , 张某家失火系王某家中火源造成的结论具有唯一性 。 因此王某应该进行赔偿 , 不过 , 张某在自家院内使用塑料等易燃物搭建阳光房 , 未取得相关的行政规划许可 , 自身也应当就损失承担部分责任 。 经法院释理、调解 , 王某自愿赔偿张某各项损失共计3万元 。
灾害事故|自家失火但是源头在邻居家,损失算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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