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轻罪制度成为美国穷人的噩梦?( 二 )


尽管美国刑事司法制度中 , 检察官的地位十分重要;但负责审查轻罪案件的检察官通常需要在短时间内处理大量案件 , 而且这类检察官通常是初级任职者 , 一般就不会轻易驳回警方提交的哪怕是证据不足的指控 。 同样 , 为轻罪被告人服务的公设辩护人 , 以及没有公设辩论人的一些片区(由私营公司承揽) , 一般也是初级律师 , 每月代理数百宗轻罪案件 , 根本无力与警方、检察官、法官开展有意义的抗辩 。 《无罪之罚:美国司法的不公正》书中还指出 , 负责审理轻罪案件的美国各地的市政法院 , 法官与市政部门、警方有着非常密切的利益联系 , 这类法院还因承担着非常艰巨的轻罪案件审理任务 , 所以无法做到严格、负责开展审理 。书中谈到了美国在轻罪案件处理中涉及到的证据检验、数据分析等环节 , 现存的严重问题 。 中国国内确实也出现过个别地方执法部门错误的逮捕与在逃人员同名、身份证重号的无辜公民 , 或是个别公民长期因上述原因而错失报考机会以及导致其他权益损失的个案——相比之下 , 这类现象在美国的轻罪案件处理中却成为了常例 , 尤其是有色族裔平民中的年轻人 , 经常被错误的冠以帮会成员的身份 , 导致这些人在涉及其他轻罪案件时被错误的界定为累犯 。书中还指出 , 诸如纽约、巴尔的摩等美国城市 , 每年还设定了轻罪逮捕指标 , 并划分给每个巡警 。 上级部门经常督促巡警上街 , 以“游荡罪”为名去驱散或逮捕站在人行道上的平民 。 仅2010-2015年 , 巴尔的摩市警察局就逮捕过25000名分别涉及行为不检、不服从警察命令、妨碍逮捕、流浪、打牌或玩骰子等轻罪的平民 。为此 , 《无罪之罚:美国司法的不公正》将美国的轻罪案件处理、审理概括为“糊涂立案 , 糊涂结案” 。穷人不但是轻罪制度的主要受害者 , 如前述 , 这一程序的连环反应会导致穷人变得更穷 。 而从种族结构来看 , 黑人是轻罪制度的主要受害方——在黑人人口聚集的城市 , 警方将主要警力用于盘查拦截 , 这造成了大量黑人留下了所谓的犯罪记录;不仅如此 , 黑人面临的治安、刑事犯罪威胁 , 美国这些城市的警方却抽不出足够的警力来予以必要的打击和侦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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