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参考报|长租公寓连环“爆雷”深陷信用危机 部分杠杆率超十倍( 三 )


刘翔建议 , 尽快出台相关实施细则、地方性条例、监管措施细则等一系列配套规定 , 促进条例落地 。 刘璐认为 , 对长租公寓这一新兴行业 , 在允许企业创新探索的同时 , 市场监管、住建、金融等部门应建立联合监管常态化机制 , 对此类企业在注册之初即纳入监管范围 , 督促其备案及合规经营 。
其次 , 加强金融监管 , 缩小预收租金“资金池” 。 目前 , 南京、杭州、西安等城市出台了长租公寓专用账户监管办法 , 杭州还冻结企业部分资金作为风险防控金 。
刘翔认为 , 长租公寓行业利润率低 , 正常经营的企业 , 基本上要达到90%至93%的房屋出租率 , 企业才有可能盈利 , 而疫情以后 , 大部分企业出租率达不到这一标准 , 发展举步维艰 。 与此形成强烈对比的是 , “高进低出”式租赁企业却采用预收一年甚至两年租金的手段 , 在短期内积累了一个巨大的“资金池” 。
“缴纳高额风险防控金可能会让本已微利的合规经营企业更加艰难 , 且对‘高进低出’企业约束有限 。 为支持行业健康发展 , 更有效的办法是减少预收租金 , 尽可能降低‘资金池’规模 , 同时设立专项账户进行监管 。 ”刘翔呼吁 。
9月11日 , 成都市发布租赁资金监管新规 , 要求住房租赁企业开立全市唯一的资金监管账户 , 对于支付租金周期超过三个月的 , 应将收取的租金、押金和利用“租金贷”获得的资金存入监管账户 。
再次 , 回归服务业属性 , 加强行业自律 。 刘璐认为 , 长租公寓属于重要民生领域 , 应防止行业过度金融化 , 引导企业降低杠杆 。
刘翔呼吁行业回归并做强服务业属性 , 比如 , 用类似发展信托制物业的思路 , 鼓励租赁企业向业主提供涵盖租前、租中、租后全链条环节的信托制托管服务 , 让业主和租客之间合同直签、房租直付 , 从根源上杜绝骗钱跑路、经营不善、哄抬租金 。
林甦建议全行业加强监督 , 及时向行业协会和主管部门举报 , 不断挤压此类企业的生存空间 , 对可能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形成有力震慑 , 营造有利于行业健康稳定的发展氛围 。
最后 , 加大风险警示 , 发动社会监督 。 陈军建议 , 通过多种宣传渠道 , 让房东和房客深刻认识到参与这种租赁方式的风险 , 警惕不正常价格租金的诱惑 。 黄卉建议 , 各城市建立纠纷处理和举报公示制度 , 畅通投诉举报渠道 , 发动公众力量参与监督 , 同时充分发挥小区物业的作用 , 对行业乱象进行有力监督举报 。 (采访人员李倩薇 卢宥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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