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穗法院仲裁复核案逾半与不动产相关

【仲裁|穗法院仲裁复核案逾半与不动产相关】南方日报讯 (采访人员/尚黎阳 通讯员/黄乾 王涵)10月10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商事仲裁司法审查白皮书暨十大典型案例 。2012—2019年,广州中院共受理仲裁司法审查案件4278件,其中超过50%与不动产相关 。
广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吴翔介绍,广州中院与广州仲裁委共建了全国首个商事仲裁裁审对接电子卷宗共享平台,有效破解调卷耗时长难题 。自共享平台上线以来,平均调卷时间不足3天,平均案件审查周期缩短了20天,效率提升30%以上 。
白皮书显示,仲裁司法审查实践中,存在当事人对仲裁条款重视不足、对仲裁司法审查制度存在误解等问题 。如2016—2018年,当事人以仲裁员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为由申请撤裁的案件有122件,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为由申请撤裁的案件有209件,但未有1件获得法院支持 。实际上,这两项理由的适用条件十分严格 。司法解释规定,枉法裁决须有生效刑事法律文书或纪律处分决定所确认 。
针对这些问题,广州中院建议,各仲裁机构应提供规范的仲裁条款模板,方便当事人查询使用 。当事人在约定仲裁条款前应充分了解仲裁制度,确保已知悉相应的法律后果 。
案例
仲裁机构未经批准设立作出裁决无效
北海国际仲裁院华南庭审中心(东莞)目前没有在广东省司法厅登记,也未经东莞市政府批准 。北海国际仲裁院官网有该中心的文字介绍及图片 。该中心受理当事人罗某光的仲裁申请后,以中心名义送达相关仲裁文书,在该中心开庭审理并作出裁决 。
另一方当事人钟某阳认为,该中心违反仲裁机构的设立规定,作出的裁决不具有法律效力,申请不予执行 。
广州中院认为,仲裁机构依法设立是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的前提 。北海国际仲裁院华南庭审中心(东莞)的设立未经东莞市政府批准,亦未在广东省司法厅登记 。该业务站点违规作出的仲裁裁决没有法律效力,故法院裁定不予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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