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推动长期护理险,关键是如何做到好上加好( 二 )


第三 , 是护理还是照护?大家可能已经注意到 , 德国、日本等国家使用的说法是长期照护险 。 这是为什么呢?相对而言 , 护理侧重于医疗 , 使用场合多见于医院、护理院等医疗机构;照护则更强调生活照料 , 使用场合多见于养老院、照料中心等养老助残机构 。 对此 , 我国始终强调 , 长期护理险涵盖生活照料与医疗护理两个方面 , 是为长期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和与之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服务或资金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 。 不过 , 对于很多人来说 , 仍然有必要厘清护理与照护二者间的区别 , 充分认识到生活照料对失能者的必要性 , 以及现代医学在一些疾病上的局限性 。
第四 , 地方差异合不合理?此次《指导意见》对各试点城市和地区的服务范围沿用了以往的要求 , 即有条件的地方可随试点探索深入 , 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资金筹集能力和保障需要等因素 , 逐步扩大参保对象范围 , 调整保障范围 。 回顾4年来的试点情况 , 许多城市进一步拓展了服务范围 , 如江苏省南通市将医疗辅具纳入长护保险服务范围 , 广东省广州市为符合相应条件的80周岁及以上的高龄重度失能老年人提供高龄照护商业保险 。 这样的放宽对当地群众是好事 , 但同样加大了当地基金的支出 。 未来 , 在长期护理险推向全国时 , 如何兼顾不同发展程度、不同区域的城市与农村 , 需要我们未雨绸缪 , 提前谋划 。
(责任编辑:张洋 HN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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