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游新闻|未经许可在楼盘现场施放气球 广告公司被罚款6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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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游新闻|未经许可在楼盘现场施放气球 广告公司被罚款6400元】气球不是想放就能放的 。 日前 , 重庆一家广告公司在未取得施放气球许可证的情况下 , 在高新区一楼盘的项目现场施放气球 , 被处以罚款6400元 。
重庆市气象局2020年第一号行政处罚公告披露 , 5月16日 , 重庆擎激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未取得施放气球许可证 , 在位于重庆市高新区虎溪街道的一个项目现场施放系留气球 , 此行为违反《施放气球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9号)第六条第二款“未按规定取得《施放气球资质证》的单位不得从事施放气球活动”规定 。
采访人员了解到 , 近年来一些单位或个人在庆典活动中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和系留气球 , 因意外爆炸伤人事故和气球异常升空影响航空飞行安全的事件时有发生 。 特别是由氢气灌充的空飘气球 , 从空中飘落坠地 , 摩擦静电或遇到明火时会发生爆炸 , 严重威胁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 全国许多城市包括重庆、广州、深圳、福州等 , 对施放气球实施严格管控 。 依据《施放气球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9号)第二十七条规定 , “未取得施放气球资质证从事施放气球活动 , 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 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 ,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 ,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重庆擎激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是一家以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为主要业务的广告公司 , 收到《气象行政执法行政处罚告知书》后向市气象局提交书面陈述意见称 , 公司认识到了违法施放气球事件的严重性 , 已组织公司人员深刻反省和学习 。 市气象局表示 , 考虑到当事人在本案中积极配合执法人员调查、协助调查取证 , 发现问题后积极整改并纠正错误 , 依法作出减轻处罚的决定 。
上游新闻采访人员 陈富勇/文 张文敏/封面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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