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长江全流域以及重点区域的司法协作模式初步形成

本报北京9月27日电(采访人员徐隽)日前 , 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 , 发布《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 。 白皮书指出 , 长江经济带11省市和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签订《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框架协议》 , 沿江法院围绕上中下游不同特点分别签订司法协作协议 , 长江全流域以及重点区域的司法协作模式已经初步形成 。
【生态环境|长江全流域以及重点区域的司法协作模式初步形成】据介绍 , 最高法自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以来 , 已经连续4年发布《中国环境资源审判》年度白皮书 , 但就专项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发布白皮书 , 还是第一次 。 白皮书显示:2016年1月以来 , 长江流域各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各类环境资源刑事案件80356件 , 民事案件287119件 , 行政案件122215件 , 公益诉讼案件4944件以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件91件 。 同时 , 环境司法专门机构和归口审理机制建设持续推进 。 截至今年6月 , 长江流域各级人民法院因地制宜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483个、合议庭(团队)468个 , 人民法庭(巡回法庭)252个 , 实现了对流域重点区域的全覆盖 。
近年来 , 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出台《关于为长江经济带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关于全面加强长江流域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司法保障的意见》《关于为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 , 对加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 在发布会上 , 最高法还发布了长江流域水生态司法保护10个典型案例 , 典型案例具有依法惩处非法捕捞行为、重点打击黑色利益链条、注重落实生态环境修复等鲜明特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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