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扩大导师自主权应仔细斟酌

_原题为 扩大导师自主权应仔细斟酌
新闻背景:
近日 , 教育部官网公开了《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9546号建议的答复》 , “您提出的‘改革我国对博士生、硕士生毕业考核体制 , 给予导师决定博士生、硕士生能否毕业的自主权 , 释放研发能量’的建议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 对完善高校研究生科研成果评价标准具有很大启发 。 下一步 , 教育部将充分采纳您的建议 。 ”
应规范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
一部分人点赞此举 , 认为可以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 , 有效落实导师在研究生培养中“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 避免导师“放水” , 敷衍了事 , 倒逼教师、学校严把研究生毕业质量关 , 可以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立德树人的根本作用 。 【详细】
相信导师的师德 , 并不代表就可以放松对导师的约束和监管 。 在给予导师这一权力之前 , 首先得确保导师拥有高尚的师德 , 是真的把学生的培养工作放在首位 。 否则 , 就很难避免出现对学生不利的情况 。 对此 , 教育部在准备采纳给予导师决定研究生能否毕业的自主权的同时 , 也配套了相关的监管举措 。 【详细】
建立师德失范责任追究机制
简而言之 , 在给导师充分放权 , 给负责任的导师撑腰的同时 , 通过配套文件规范导师指导行为 , 强化导师岗位管理 , 明晰职责边界 , 将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学术水平、指导精力投入、育人实效等纳入导师评价考核体系 , 建立师德失范责任认定和追究机制 。 有了这些跟进的举措 , 导师自然不敢任性而为 。 【详细】
我们承认还是有很多导师恪尽职守教书育人 , 德高望重 , 桃李满天下 , 堪为学生的楷模 , 但一些导师滥用职权、假公济私、欺压学生也是不争的事实 , 严重影响导师的声誉 。 权力若不加约束或限制 , 缺乏监督 , 必将导致权力任性或滥用 , 产生不良后果 。 而好的制度是既要发挥正面效能 , 也要防止负面风险 , 杜绝漏洞 , 而不能把希望寄托于权力使用者的私德 。 【详细】
继续全面推进教育评价改革
目前 , 教育部正在全面推进教育评价改革 , 改进结果评价 , 强化过程评价 , 探索增值评价 , 健全综合评价 , 着力破除“五唯”的顽瘴痼疾 , 建立科学的、符合时代要求的教育评价制度和机制 。 相信随着高校重科研轻教学的不合理评价机制的切实扭转 , 导师制也会回归本意 , 师生关系可免于扭曲变形之虞 。 【详细】
在扩大“导师自主权”之前一定要科学设置 , 全面听取多方意见 , 可以建立一个第三方的意见委员会 , 用来接受学生的申诉 , 也可以开展反向评议 , 拓宽监督渠道 , 健全约束机制 , 对多次或者被多名学生评价不及格的老师 , 调查原因 , 严重不良者取消导师资格;以保障学生的权益 , 也使得“导师自主权”有所规范 , 提高考核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 【详细】
微言大义:
@Lejaros:这个决定太考验导师人品了吧 。
@waynezc:谁来监督导师能够正确引导学生?
@小玲玲是星星:遇见一个好导师的话是一件好事 , 如果遇到不太行的 , 可能会毁了人家一辈子吧 。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编后语:
过去讨论更多的是如何规范“导师负责制” , 而不是赋予导师更大的自主权 。 之所以存在这种倾向 , 归根结底是出于对导师权力滥用的担忧 。 所以 , 扩大导师的权力要与建立科学、可行的监督机制当齐头并进 , 如此才能保证权力能够被正确使用 。
【评价|扩大导师自主权应仔细斟酌】回顾:往期“经”点热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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