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死霸凌者( 二 )
瓮安四中新校门 。那是一段300多米的路 , 途经许多商铺 。 陈泗翰没想过求助 , “谁能帮你?”也不敢逃跑 , 怕被逮住 。 在当时有限的思考里 , 他只能预想到自己会被打一顿 , 而他能想到的唯一脱身办法 , 就是表哥快点过来接他 。 他轮番给表哥、表姐和二伯家座机打电话 , 但都没人接 。 陈泗翰的同学们远远跟在后面 , 没人敢上前劝阻 。金威、李小东等人将书包和校服放在虎鹰扎啤店里 。 上一届的“校霸”阿龙在这家店打工 , 这是他们聚会和敲诈欺凌学生的“地盘” , 旁边有一条进入花竹园小区的巷道 , 两面高墙 , 没有监控 。
当年没有监控和门禁的花竹园小区 , 如今也装上了大门 , 设置了门卫岗亭 , 外人不能随意进出 。等到五点半 , 蒋宏还没来 。 李小东拽着陈泗翰的衣领往花竹园巷道走 。 陈泗翰不愿意走 , 李小东说:“你再不走的话 , 我过10秒就踢你一脚 。 ”并叫人计时 。被打之前 , 他还听到阿龙对李小东说了一句:“你不把他杀到 , 不要来见我 。 ”“互杀”没有人看清楚 , 陈泗翰和李小东究竟是怎么“杀”起来的 。 也没有人看见 , 陈泗翰被拽入巷道前一刻 , 同年级的贺翔偷偷递了一把刀给他 。贺翔对警方称 , 他与何冬华关系要好 , 当天何冬华叫他去现场帮陈泗翰 , 所以他把刀递给陈防身 。一审判决书对递刀细节的描述是:贺翔趁机将身上的一把卡子刀递给陈泗翰 , 陈泗翰左手接过卡子刀后将其放在衣服口袋里 。而陈泗翰的供述略有不同:贺翔拉着我的左手 , 我感觉他放了什么东西在我左边的校服口袋里 , 放完后还拍了一下 , 叫我注意一点 。当时他的右手还拿着手机给表哥打电话 。 蒋宏回忆 , 放学后他在路上接到陈泗翰的电话 , 得知他已被拖到了校外某地 , 便叫他不要挂电话 , 但很快那边就没人说话了 , 只听到一些奇怪的杂音 。陈泗翰一直没挂电话 , 他称自己左手摸口袋 , 摸出一把刀 , 当时刀是半开着的 , 他没用过这种刀 , 不知道怎么合上 , 甚至不知道它叫什么 。 怕被对方看见 , 他慌忙把刀背在屁股后面 , 左手还因此划伤了 。随即 , 李小东冲上来 , 挥着右拳跳起来打他的头 , 他下意识用手去挡 , 不知怎么的 , 李小东右侧锁骨下方被他左手上的刀戳到了 。 尸检报告显示 , 此创口未伤及胸腔脏器 。两人各退一步 , 李小东指着流血的伤口说“这是要哪样” , 并用右手从口袋里摸出一把卡子刀 , 冲他杀来 。 他用拿刀的左手压制对方的右手 , 拿手机的右手则压制对方的左手 , 近身搏斗间 , 忽然感觉左后背一凉 , 情急之下他用力甩开对方 , 并刺到了对方的胸口 , 然后转身逃跑 。他不知道 , 身后的李小东持刀追出几十米后 , 倒在了地上 。蒋宏记得 , 电话那头的杂音持续了一两分钟 , 就听到陈泗瀚说:“哥 , 我被杀了 。 ”约四五分钟后 , 他在一个路口遇到了受伤的陈泗翰 。陈泗翰用右手捂着左背上的伤口 , 往二伯家方向狂奔了七八百米 , 见到表哥后 , 他像是卸下一口气 , 一头靠在表哥身上 , 瘫软在地 。 蒋宏看他后背流了大片的血 , 让他赶紧报警 。 但他当时呼吸困难 , 说不了话 , 蒋宏便把他扶到附近的治安岗亭报警 。 这个行为被一审法院认定为求助而非自首 。一审法院也没有采信过失致人死亡的辩护意见 , 理由是:陈泗翰明知与李小东打架会发生伤害的后果 , 在李小东等人邀约之下 , 还准备了一把卡子刀放在身上 。 当李小东用拳脚殴打陈泗翰时 , 陈泗翰最先掏出卡子刀刺伤李小东 。陈泗翰记得 , 一审庭审时 , 审判长先后念了贺翔、何冬华的证词 。 贺翔的证词提到陈泗翰主动问他要刀 , 他当庭提出异议 , 辩称从未跟任何人要过刀 。李荣惠夫妇怀疑贺翔的证词作假 。 他们称 , 事发后不久去学校找过贺翔 , 问他为什么递刀 , 贺翔怕被录音 , 把他们俩的手机放到远处 , 才说:“嬢嬢 , 我是看陈泗瀚被打得太可怜了 , 我才递刀给他 。 ”关于校门口的细节 , 陈泗翰回忆的版本是这样的:金威等人挟他出校门后 , 他在下坡处站着不愿走 , 他们就在旁边守着他 , 这时贺翔主动走过来 , 问他有没有刀 , 他说没有 , 贺翔二话不说就跑了 。六年来 , 陈泗瀚一直纠结这个问题 。 不申诉也无妨 , 但他必须澄清这一点 , “我没有跟任何人要过刀 。 ”他重复了几遍 。2018年与律师林丽鸿第一次会见时 , 他特别提到了此事 。 林丽鸿去瓮安县人民法院要求查看庭审录像 , 被告知没有录音录像 。 而庭审笔录是在看守所里签的字 , 没有监护人在场 , 程序不合法 。所谓的“邀约”打架 , 陈泗翰也无法认同 。判决书上三次提到同一个细节:李小东等人问他服不服 , 他说不服 。 前两次出现于检察院的指控和法院的认定 , 时间是下午放学后 , 第三次是他本人的供述 , 时间是中午放学后 。 何冬华的证词则提到 , 中午放学后 , 李小东问陈泗翰到底想怎样搞 , 他说要么单挑 , 不单挑下午再说 。对此陈泗瀚否认称 , 李小东等人确实多次问他服不服 , 但他始终没有搭腔 。 中午放学后也是对方提出单杀(与金威证词一致) , 他一直不同意 。林丽鸿历经波折调阅卷宗后发现 , 贺翔等证人证言三次都不一样;陈泗翰的三次供述也不一样 , 部分事实不清 。 一审辩护律师王雯征也提到 , 关于谁先捅刀的细节 , 只有陈泗瀚本人的供述 , 没有其他佐证 。陈泗瀚告诉澎湃新闻 , 第一次审讯是案发第二天在医院进行的 , 当时他术后刚刚苏醒 , 眼睛还睁不开 , 戴着氧气瓶 , 说话很困难 。 第二次是一周后妈妈背着他去公安局做的口供 , 他身体尚未痊愈 , 只穿了一件睡衣 , 审讯室里“特别冷” , 从早上8点持续到下午2点 , 早饭午饭都没吃 , 他想着“快点摆脱” , 可能没有仔细核对笔录就签了字 。尤其在“互杀”细节上 , 他的记忆比较混沌 。 第一刀究竟是怎么刺到对方的 , 他也搞不清楚 , 他对警察说是对方跳起来打他时自己戳到的 , 警察并不相信 , 反问:“你不杀他 , 他会杀你?”这是陈泗瀚不愿申诉的原因之一 , 因为拿不出证据 , 所有辩解都是无力的 。 “哪怕我是对的 , 我没说谎 , 都没用 。 我不知道怎么去改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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