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数据隐私的重建:重构人机交互中的“知情同意”(13)


监管机构可以认识到并鼓励使用最终由行业主导并不断更新批准的标准模型 。 如果满足某些数据惯例 , 则该系统可能会发展成为允许更多自由的系统 , 例如免于将来(更强大)的通知和同意要求 。
5.智慧城市中的隐私设计
“智慧城市可以和隐私保护共存 , 通过以设计正义为重点的过程与公众互动 。 ”
随着智慧城市基础设施的实施 , 政策制定者面临一个挑战:需要向居民提供有关数据收集的足够通知 , 以及强大的同意机制 , 以为他们提供协商其偏好的手段 , 同时还允许无处不在的公众和公众 。 实时收集私人数据 。 通过以设计正义为重点的过程与公众互动 , 智慧城市可以与隐私共存 。 根据设计正义网络59的说法 , “ [d]正义代表重新考虑设计流程 , 将通常被设计边缘化的人们置于中心 , 并使用协作 , 创新的做法来应对我们社区所面临的最深层次的挑战 。 ”60此外 , 还需要其他原则 , 例如透明度 。 智慧城市的居民有权知道何时 , 在何处以及由谁收集和处理其个人信息 。
此外 , 居民在某些情况下应有明确的方式表示同意-明确选择退出特定类型的数据 , 例如出于商业目的对数据的二次使用 。 为了使智慧城市有效运行 , 默认情况类似于选择加入 , 并且政府和公共当局依靠“通知与同意”以外的其他法律依据在智慧城市环境中合法地收集和处理来自公众的数据 。 智慧城市还可以为居民提供有效无监视的特定区域-类似于移动设备上的“飞机模式”的无数据区域 。 最后 , 针对智慧城市的设计正义方法要求对居民进行有关数据收集和处理问题的教育 , 以及本地参与机会的设计-特别是对于最边缘化的人群作为城市信息流治理中的关键利益相关者 。
6.在公共场所进行跟踪的自主权
在公共场所自由表达是开放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 。 但是 , 广义公共和私人实体在公共场所进行的监视和数据收集会产生令人不寒而栗的效果 , 妨碍言论自由 。 此外 , 获得个人的同意 , 或向他们提供退出任何一个公众的途径或在历史上此时几乎不可能在公共场所收集私人数据 。 在美国 , 由于私人监视数量的增加 , 这个问题最近变得越来越重要 , 以前不受一般视频监控的区域中的摄像头(例如 , 环形门铃) 。
为了解决此问题 , 可以将个人在收集和使用其个人数据方面的偏好设计到基于智能手机的代理或可穿戴设备中 , 或者像上面的用户代理一样 , 以数字方式硬连线 。 身份级别 。 这些设备将被设计为直接或通过受信任的第三方(例如 , 电子通信服务)传达个人对数据收集实体的私密偏好-无论是网站还是大街上的照相机等 。 因此 , 在公共场所工作的数据收集者将收集和处理个人数据(包括视频或其他基于图像的数据) , 其方式应符合个人的隐私偏好 。 在不禁止在公共场所收集数据的情况下 , 这种方法使个人能够以最少的实时性来浏览周围的数据收集世界破坏他们实际的表达自由 。 此方法的一个警告是 , 出于公共或私人利益(例如功能 , 安全或安全原因)收集个人数据的合法需要 , 可能需要优先考虑个人的偏好 。
7.数据信任
数据信任提供了一种以公平的方式收集和处理个人数据的方法 。 数据信任将由可以充当仲裁者的受信任的权威机构(以客观透明的方式任命)进行监督并主张将其数据包含在信托中的个人数据权 。 访问数据信任将取决于决定商业行为者或数据处理者的参与规则以及受托监督机构的任命 。
目前 , 关于如何定义数据信任还没有达成共识 。 在英国 , 英国政府委托AI在2017年进行的一项独立审查的建议激发了人们对数据信任的兴趣 , 该建议将其作为“以公平 , 安全和公平的方式共享数据的一种方式” 。 在全球范围内 , 有多种方法来定义数据信任的含义 。 这可能意味着可重复使用的术语和机制框架(如英国AI审查所定义) , 该框架将数据信任描述为不是一个法律实体或机构 , 而是一个集合以可重复框架为基础的关系 , 符合各方的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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