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刑事法院无权审理美军虐囚案,活该被美国制裁!

国际刑事法院无权审理美军虐囚案,活该被美国制裁!
位于荷兰海牙的国际刑事法院的首席检察官法图·本苏达国际刑事法院无权审理美军虐囚案,活该被美国制裁!
法图·本苏达本月初 , 美国政府宣布对国际刑事法院的首席检察官本苏达和该法院一个部门的负责人法基索·莫乔乔科实施制裁 , 原因是他们要调查和审理驻阿富汗美军的一些军人和情报人员“虐待囚犯” , 对被美方或阿富汗政府抓获的塔利班武装分子和“基地”组织武装分子“实施刑讯逼供”的案件 , 要起诉“虐待”了恐怖主义分子的那些美国军人和美国情报工作者 。 但其实国际刑事法院无权调查和审理涉及美国人的这些案件!《世界知识》杂志今年的第14期(7月16日出版)上的《美国在和国际刑事法院闹什么》中就这样说道:国际刑事法院成立于2002年 , 位于荷兰海牙 。 ……1948年“联大”第260号决议提请国际法委员会(ILC)研究设立审判灭绝种族罪的国际司法机构的可能性 。 国际法委员会于1951年起草了规约草案 , 但因联合国未能就侵略定义达成一致 , 该问题一直被搁置 。 1993年前南斯拉夫国际刑事法庭和1994年卢旺达国际刑事法庭的设立加速了国际刑事法院的组建进程 。 国际法委员会遂于1994年完成《国际刑事法院规约》草案 , 并提交“联大”特设委员会讨论 。 1998年6月15日至7月17日 , 联合国关于设立国际刑事法院的外交会议在罗马举行 , 会上表决通过了《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以下简称《罗马规约》) 。 《罗马规约》于2002年7月1日生效 , 国际刑事法院正式成立 。国际刑事法院的职能是防范和惩治《罗马规约》生效后发生的“灭绝种族”罪、“危害人类”罪、战争罪和侵略罪 , 从而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权 。 ……在国家接受法院管辖权的方式上 , 《罗马规约》的规定与《国际法院规约》完全不同:对前者而言 , 只要成为缔约国就意味着接受了国际刑事法院的管辖权;而后者的缔约国还须再作出接受管辖的声明 , 国际法院才能行使管辖权 。 《罗马规约》第12条第2款还规定 , 只要“犯罪发生地国”或“罪犯国籍国”中有任何一个国家为缔约国或以其他方式接受了法院的管辖 , 法院就可以行使管辖权 。 这可能导致法院的管辖权及于未接受法院管辖的第三国及其国民 。美国及其盟友接连被国际刑事法院调查《罗马规约》的上述内容在国际社会引起了一些争议 。 例如 , 中方就认为法院对案件的普遍管辖权有违国家同意原则;法院预审分庭对检察官自行调查权的制约仍显不足;法院司法实践同包括《联合国宪章》在内的一般国际法原则和规则有偏离倾向;法院行使侵略罪管辖权应维护安理会的排他性权力 , 等等 。 因此 , 中国尚未加入《罗马规约》 。 ……迄今为止 , 《罗马规约》缔约国已有123个 。 …………美国与俄罗斯等国均非《罗马规约》缔约国 , 没有接受国际刑事法院的管辖权 , 但其对国际刑事法院的敌视态度由来已久 , 任何非缔约国都没有美方对法院的态度那样偏激和敌视 。 ……国际刑事法院无权审理美军虐囚案,活该被美国制裁!
那一期《世界知识》杂志的封面 。著名的上海网站“观察者网”中如下这个地址的网页上有上面这篇报道的电子版供大家在线查阅 , 在线阅读:https://user.guancha.cn/main/content?id=350540这个法院对驻阿美军的这些案件没有管辖权、审理权只是一个方面 , 另外一个同样重要的方面是:自从2001年爆发“阿富汗战争”以来 , 最近这20年 , 塔利班通过各种、各次恐怖主义袭击活动(包括用“路边炸弹”、“汽车炸弹”、“炸弹背心”等装置实施的袭击) , 总共炸死、炸残、打伤了至少13万阿富汗平民!不信的话 , 就请看下面这篇报道:国际刑事法院无权审理美军虐囚案,活该被美国制裁!。2019年共有2200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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