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状况证明该由谁来出具
前段时间迁移户口 , 因为孩子已成年但未婚 , 户籍部门要求必须孩子本人到场证明自己未婚 。 让民政局出具未婚证明 , 答复说不在职责范文之内 , 不予出具 。 请问一下:民政部门是干啥的?婚姻登记不是由民政部门负责吗?难道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是由公民个人出具而不是加盖公章的政府权威部门?
推荐阅读
- 犯罪|农民工干完活被业主打耳光,业主不承认打人,农民工:自残来证明你打了我
- 2.5 证明结构力
- 对美国数学家怀尔斯证明费马大定理的质疑
- 形式逻辑的数学原理(6): 证明
- 形式逻辑的数学原理:证明
- 罗马教皇:新冠疫情证明资本主义失败了
- 关于范贾成咖的严格数学证明
- 支付 可以很 ____|意外死亡呈现出来的结果状态 不能直接证明为死亡原因
- 南方都市报|广州民警假期值守客运站:每天为乘客开30多份临时乘车证明
- 事实证明柏林墙是可以推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