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陌陌”约聊女性实施强奸 新化一男子获刑三年

中国商报/中国商网(党院杰)近日 , 湖南省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审理一起强奸罪 , 被告人安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
“陌陌”约聊女性实施强奸 新化一男子获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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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yle="text-align:start">经审理查明 , 2019年10月左右 ,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安某通过“陌陌”结识了被害人王某 , 并在微信聊天中得知王某在微信朋友圈销售男性用品 。 2019年11月12日 , 安某通过微信约王某吃晚饭 , 王某未同意 。 当日20时许 , 安某酒后以购买男性用品为由 , 通过微信将王某约至湖南省益阳市资阳区大汉资江城停车场附近 。 王某到达约定地点后 , 将男性用品从安某所驾奔驰轿车的车窗外递给安某 。 安某要求王某上车介绍产品 , 王某便上了安某驾驶的奔驰轿车 , 坐在副驾驶座位上向安某介绍产品 。 在此期间 , 安某将车开到大汉资江城附近的一条偏僻小路上 。 之后 , 安某扑到王某身上欲强奸王某 , 王某用手推、用脚踢 , 在安某试图吻王某的时候 , 王某用嘴咬了安某 。 安某被咬之后 , 反咬了王某一口 , 并打了王某几个耳光 。 王某在挣扎中打开车门 , 滚到车外 。 安某迅速下车 , 对王某实施殴打 , 并把王某强行抱回车内 , 王某被迫与安某发生了性关系 。
【“陌陌”约聊女性实施强奸 新化一男子获刑三年】法院审理认为 , 被告人安某违背妇女意志 , 以暴力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 , 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 , 遂作出以上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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