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询|最高检发布教职员工准入查询违法犯罪信息典型案例( 二 )


荣昌区检察院受区教委委托,于2019年9月2日对全区现有和新招录教师进行涉罪信息查询,经查询发现吴某有上述前科 。荣昌区检察院于2019年9月6日将查询结果反馈至区教委,并就查询结果与教委充分沟通,由于毒品犯罪严重破坏社会安全稳定,且涉毒罪犯再犯率高,人身危险性大,对未成年人尤其是幼儿存在极大安全隐患,吴某不适宜继续担任幼儿园教师,建议予以解聘 。荣昌区教委于2019年9月10日将查询结果反馈至吴某所在幼儿园,该园于当日解聘吴某 。
(二)查询处理
2019年7月,重庆市检察院和市教委会签《重庆市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工作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从建立教职员工涉罪信息查询数据库、建立查询与告知制度、查询结果的应用、责任追究等多个层面预防教职员工违法犯罪行为 。规定全市学校新招录在校园内工作的教职员工,在入职前应当进行涉罪信息查询 。为确保《办法》的落实,重庆市检察院以检察机关业务办案系统为依托,开发建设全国首个省级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平台,并授权各区县检察院为区县教委提供查询服务 。《办法》实施以来,查询平台共进行教职员工入职前查询3.6万人,对3名涉暴涉毒人员作出禁止招录处理;倒查已入职教职员工1.7万人,查出有故意伤害、盗窃、危险驾驶等涉罪信息21人,辞退5人,其余人员分别予以行政处分和法治教育 。
(三)典型意义
幼儿园是学龄前儿童除家庭之外最重要的学习生活场所,是儿童权利保障的重要执行主体,幼儿教师承担着培育祖国幼苗的重要职责,既是启蒙者,也是幼儿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引路人,对幼儿园必须依法采取最严格最稳妥的管理方式 。幼儿园教师的招录,更要慎之又慎,除了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准入条件,品行师德尤为关键 。本案中,吴某曾涉毒犯罪,可能给幼儿带来潜在危险,只有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才能充分保障幼儿在安全的环境下健康成长 。重庆市探索开展的教职员工入职查询的范围,不限于有性侵犯罪前科人员,对未成年人有潜在危险的毒品、暴力等犯罪前科人员均禁止招录,通过“禁入一批、解聘一批、教育一批、警示一批”,有效构筑未成年人保护的“防火墙” 。
四、坚持督导不替代 助力教育部门依法履职
(一)基本案情
刘某生,男,1964年4月出生,河南省焦作市人 。2001年12月1日凌晨2时许,刘某生酒后回到其母家中,见其16岁的外甥女张某一人正在卧室睡觉,顿生歹意,将张某叫醒并拉到其卧室,借口张某学习不好又不听父母的话,对其进行殴打后将张某衣服扒掉,先后两次实施强奸 。后张某趁刘某生睡着,跑出家门报案,公安机关将刘某生抓获 。2002年4月30日,焦作市山阳区法院以强奸罪判处刘某生有期徒刑四年 。刑满释放后,刘某生通过应聘进入焦作市某幼儿园以厨师身份留园工作 。
2019年10月,焦作市检察院联合市教育局在全市启动教职员工入职查询专项行动,经查发现刘某生有以上犯罪前科,幼儿园对刘某生予以辞退处理 。
(二)查询处理
2019年10月,河南省检察院会同省教育厅、公安厅等部门会签印发《河南省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工作暂行办法》《关于建立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建立了本省的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制度 。制度出台后,为了加大跟踪问效力度,河南省检察院会同省教育厅、公安厅等部门按步骤、有计划地开展“全省教职员工涉罪信息排查专项行动”,重点对涉未成年人案件高发、留守儿童聚集的农村、山区的中小学校和非公立学校进行入职查询和信息筛查工作 。河南省检察机关先后配合教育行政部门筛查在校教职员工信息16000多人次,已排查发现前科或正被刑事追究人员24人,并作出开除、解聘、收缴教师资格证书或法人代表变更等处理 。河南省教育厅对查询出的刘某生等涉罪教职员工情况高度重视,除了责成涉案地市教育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和省内会签文件对查询发现的涉罪教职员工作出严肃处理外,还对相关教育部门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责令对涉事学校或培训机构进行督查整改或停业整顿,并对学校负责人或经营者开展训诫教育 。同时,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依法治校”专项巡查,进行“以案促改”师德师风教育 。
(三)典型意义
河南省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发挥“一号检察建议”牵引作用,坚持督导而不替代,会同教育部门从严落实入职查询和从业禁止制度,最大范围地将各类教育机构纳入法治轨道,在制度出台后加大跟踪问效力度,为强化校园安全管理提供及时、精准的检察服务 。教育管理部门借力“一号检察建议”推进落实,切实发挥主体作用,坚持“有科必查、有责必究”,坚决拒“大灰狼”于校门之外,净化校园教职员工队伍 。同时针对校园安全管理盲区,多策并举督导学校堵塞管理漏洞、消除安全隐患 。河南省入职查询制度的落实,是检教联合双赢共赢的典型 。
五、全方位覆盖 织密最严保护网
(一)基本案情
刘某照,男,1956年1月出生,曾因容留他人卖淫,于1998年被上海市劳动教养委员会处收容教养一年零六个月 。2004年4月至2005年11月间,刘某照负责经营上海市某娱乐公司桑拿部后,先后招募王某、沈某等多名女子在该部二楼的按摩包房内进行卖淫活动 。2006年7月5日,上海市宝山区法院以组织卖淫罪,依法判处刘某照有期徒刑五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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