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鲍毓明等富豪恣意枉为,恰恰要尊重性契约

鲍毓明与少女同居事件 , 之所以引发社会激烈反响 , 根源就是鲍毓明‘资本富豪’‘法律精英’的上流豪门身份 , 与同居少女的平民出身 , 很容易刺激人们 , 联想起日益激烈的‘性资源’垄断化现状 。 即对公子王孙霸占无数美女 , 平民光棍汉孤苦无依的焦虑 。 弱女子成为富豪名流欺凌的对象 , 穷光棍成丛林社会的终极买单者 。 确实让人唏嘘和愤怒 。 这种忧虑是可以理解的 。 愤怒是可以宽容的 。 但愤怒过后 , 必须用智慧解决 。 既不能丧失‘为了穷人谋福利’的良知 , 也不能丧失‘为穷人谋福利’的智慧 。 根据这个原则 , 实际上大多数人的愤怒方向都反了 。 保护美少女的在两性关系中不被富豪欺凌的根本思路 , 不是‘道德禁止性交易’ , 恰恰依法保护性交易 , 促进性交易的契约文明 。 就像买卖房产 , 如果田契地契 , 光靠道德良知‘担保’ , 根本不会保护任何人一样 。 两性关系 , 女方若从根本上避免被强势者霸凌 , 最根本的解决方法 , 是建立性交易的契约化透明化机制 。 允许美少女们自主定价 , 自由议价 , 签订合同 , 依法备案 。 接受法律终极保护 。 还要在文化教育上 , 价值观上 , 承认美少女找富豪同居换点物质利益 , 没任何道德可耻之处 。 为什么呢?原因很简单 , 发明‘华夏道德’的孔丘先生 , 就是16岁美少女颜征在 , 与60岁土豪贵族叔梁纥同居的产物 。 美少女与土豪同居 , 产下孔子 。 孔子产下华夏道德 。 一脉相承 , 符合因果逻辑 。 既然以身相许 , 同时换点物质利益 , 并没什么可耻的 。 那么接下来 , 我们的精力应该吃用道德谴责中拿出来 , 放在如何完善交易的契约化保障 , 以防止强势者享受完服务又不愿意足额付价来欺凌弱者方面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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