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学为贵诉小站教育不正当竞争,法院二审判决侵权成立( 二 )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同时认为 , 三上诉人未提供证据证明其上述行为存在正当理由或有合法依据 , 主观上难谓善意 , 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 , 其行为已构成不正当竞争 , 法院不予支持其上诉主张 。 据此 , 法院驳回上诉人的上诉 , 维持原判 。
谈及此次维权 , 学为贵创始人、总裁刘洪波曾表示 , 此前许多网站盗版学为贵图书 , 学为贵并未诉诸法律 。 但在该案中 , 三被告使用学为贵公司课程名称、教师名称作为搜索关键词 , 不仅盗版其图书 , 还直接误导学为贵公司的潜在学员用户 , 属于不正当竞争 。 希望通过法律来推动教育培训机构良性发展 , 注重自身的学术沉淀 。
推荐阅读
- 教育优先|教育优先发展的坚实基础
- 教育部|幼儿园“小学化”需治理矫正
- 急救|急救教育不能光讲知识 还要培养现场应对能力
- 陕西|倾力打造“陕西教育新高地”
- Hi走啦|江苏的高速服务区有多豪华?看完我惊呆了……
- 深圳市委|深圳市委书记:未来五年教育投入四五千亿 新增74万个学位
- 网约|网约车、5G、直播带货、无人机物流... 这些互联网服务上镜《我和我的家乡》
- 警示|区科技局赴铜梁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活动
- 服务中心|泰安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选派“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队员
- 崇明|如何培养“小生态人”?揭开崇明推进生态教育的“学校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