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医保将发生重大变化!这些人受益更多,这类行为将被打击

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和改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指导意见》(下简称《意见》) , 提出阶段性目标:自2021年参保年度起 , 全国参保信息实现互联互通、动态更新、实时查询 , 参保信息质量明显提升;到2025年 , 基本医保参保率稳中有升 , 管理范围水平明显提升 , 群众获得感满意度持续增强 。
工人日报(ID:grrbwx)采访人员梳理发现 , 此次医保新政一方面明确了跨制度参保的待遇衔接等诸多原则 , 职工收获满满利好;另一方面新政首次提出重复参保的界定及处理原则 , 明确对重复参保行为说“不” 。
|重磅!医保将发生重大变化!这些人受益更多,这类行为将被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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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人受益更多
《意见》指出 , 自2021年参保年度起 , 全国参保信息实现互联互通、动态更新、实时查询 , 参保信息质量明显提升;到2025年 , 基本医保参保率稳中有升 , 管理范围水平明显提升 , 群众获得感满意度持续增强 。
明年全国参保信息将实现互联互通 , 这一好消息将使全体参保人员受益 。
此外 , 《意见》还明确了诸多原则要求 , 以下这些人将受益更多 。
1、因就业等个人状态变化在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间切换参保关系的人
医保断缴影响职工福利待遇 。
此次《意见》明确了跨制度参保的待遇衔接原则 。 为避免参保人身份切换时出现待遇空白期 , 《指导意见》提出参保人已连续2年(含2年)以上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 , 因就业等个人状态变化在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间切换参保关系的 , 且中断缴费时间不超过3个月的 , 缴费后即可正常享受待遇 , 确保参保人待遇无缝衔接 。 中断缴费时间超过3个月的 , 各统筹区可根据自身情况设置不超过6个月的待遇享受等待期 。 待遇享受期满后暂停原参保关系 。
2、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意见》对加强改进重点人群参保缴费服务做出明确要求 。
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 按照精准到人要求 , 建立与扶贫、税务部门沟通机制 , 实行参保专项台账管理 。 按规定落实分类资助参保政策 , 确保动态参保、应保尽保 。 用好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脱贫攻坚运行调度模块、政策监测模块、督战模块 , 实时监测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情况 。 为确保贫困人口稳定脱贫 , 贫困人口在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之间切换参保、转移接续参保关系时 , 不设等待期 , 不受居民医保规定缴费时间限制 , 在参保缴费后 , 即可享受相应待遇 , 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应及时暂停原参保关系 。 对在户籍地和居住地重复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贫困人口 , 在征得本人同意后 , 确定需要保留的居民医保参保关系 , 应由本人作出书面承诺交医疗保障部门留存备案 。
3、大中专学生(含全日制研究生)
大中专学生原则上应在学籍地参加居民医保 。 若大中专学生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 可以选择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身份认定地参保 。 因入学形成的重复参保 , 学籍地医疗保障部门应依托全国信息平台参保功能模块 , 及时通知原参保地医疗保障部门终止参保关系 。 就业后形成的重复参保 , 就业地医疗保障部门应依托全国信息平台参保功能模块 , 及时通知原学籍地医疗保障部门暂停参保关系 。 具备条件的统筹地区在确保与学生原参保地医疗保险待遇无缝衔接的前提下 , 可将大中专学生参加居民医保的参保缴费期从学年调整为自然年度 , 作出调整的统筹地区学生在入学当年学籍地如发生医疗费用 , 采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报销费用 , 报销比例不受转外就医调减比例规定限制 。
4、新生儿
新生儿参保登记应使用本人真实姓名和身份证明 。 原则上新生儿出生后90天内由监护人按相关规定办理参保登记 , 自出生之日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均可纳入医保报销 。 对已使用父母姓名参保的新生儿 , 医疗保障部门应要求其监护人尽快更新信息 。 新生儿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居民医保的 , 按所在统筹地区具体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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