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控|一天两大重磅!国务院、央行同时发话!( 二 )


在公司治理和风险管理方面 , 《金控办法》要求 , 一是金融控股公司应当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 依法参与所控股机构的法人治理 , 不得干预所控股机构的独立自主经营 。 对金融控股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实施备案管理 。 二是金融控股公司应当在并表基础上建立健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 覆盖所控股机构和各类风险 。 三是建立健全集团风险隔离机制 , 规范发挥协同效应 , 注重客户信息保护 。 四是加强关联交易管理 , 集团相关关联交易应依法合规、遵循市场原则 。
设置过渡期:把握好节奏和时机
已具备设立情形且拟申请设立金融控股公司的机构 , 应当在《金控办法》正式实施后的12个月内向人民银行提出设立申请 , 经批准后 , 设立金融控股公司 。 其中 , 在股权结构等方面未达到监管要求的机构 , 应当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整改计划 。 人民银行将合理设置过渡期 , 把握好节奏和时机 , 引导存量企业有序调整 , 平稳实施 。
有利于促进各类机构有序竞争
上述央行负责人认为 , 总体看 , 《金控办法》对金融机构、非金融企业和金融市场的影响正面 。 由股权架构清晰、风险隔离机制健全的金融控股公司作为金融机构控股股东 , 有助于整合金融资源 , 提升经营稳健性和竞争力 。 从长期看 , 《金控办法》的出台有利于促进各类机构有序竞争、良性发展 , 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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