吹响消灭司法腐败的号角

西昌航天杨周打开网络 , 搜寻实名举报信息 , 我们可以发现这样一个现实:针对司法腐败的实名举报其比例应该超过了50% ,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一种状况?我认为在全国强烈关注反腐倡廉的今天 , 各种腐败行为已经受到大大的制约和有效的整治 , 但司法腐败由于其特殊性 , 成为了腐败的最后一个堡垒 。司法腐败无疑是我们社会大众最憎恶的黑暗(没有之一) , 它虽然只以个案的形态存在 , 但它对个体的损害却是致命的 , 且这种损害通过家庭、亲朋好友、个人信息渠道的传播和扩散将对我们整个社会体系带来严重的伤害 , 损害的是整个社会对法律尊严的信心 , 对国家司法体系的信任 。公正、公平的司法判决是法律尊严和社会公平正义的体现!是国家机关对全体人民所作出的庄严承诺 , 满足的是广大人民对法律公平的期待和对社会正义的呼唤 , 它不仅关系着当事人双方的切身利益 , 还是我们法治社会建设的基础 , 具有无比重要的价值 。只要是个体的人所做出的司法判决就不可避免地有可能会存在一定的错误或者问题 , 否认存在错误只能是自欺欺人的说法 , 在一个法治化的社会中 , 我们只需要不断努力降低可能产生的错误率 。 产生错误和问题的原因不外乎是以下三点原因 , 一是其中涉及了利益交换 , 存在相关人员徇私枉法的情况 。 二是由于案件本身的复杂性 , 导致了判决结果与事实和法律可能存在一定的冲突 。 三是由于法官其本人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 决定了其司法判决存在问题 。出现问题并不可怕 , 重要的是我们的法院有没有发现错误和问题的能力?有没有正视问题的勇气?有没有对存在错误和问题的判决进行纠正的机制?我们司法体系是否能够去解决自身所存在的问题?我们有什么样的方法能够去突破这种专业或者说行业的壁垒 , 建立公平正义的司法体系?但遗憾的是对这些问题我们还真的不能用肯定的语气作出正面的回答 。在人们遇到侵权、不公、腐败等社会问题时 , 我们可能还有很多可以被选择的解决方式 , 在这些方式都无法解决问题时 , 最后我们还有一个希望就是用司法方式去解决问题 , 但现实却是 , 我们可能会再次地遇到腐败——司法腐败由此成为击垮人们信心的最后一根稻草 。我们大众面对司法腐败时显得那么地无助和无力 , 我们根本不知道如何去突破施加给我们的侵害和司法不公 , 如何去彰显法律的公平正义 。 以我本人的经历为例——我诉宁夏理工学院常务副校长姚远酒后闯入学生寝室殴打学生、学校为洗涮打人者的法律责任 , 而持续实施针对学生隐私、名誉的侵权 , 实施对学生家长的人身攻击 。 此案我先后提起了一审、中院二审、高院再审 , 向宁夏二级检察院分别提起2次抗诉 , 最后 , 不得不向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提起申诉 。一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校园暴力伤害案件却走过了几乎全部的法律程序 , 但公平正义还是没有来到 , 这显示了我们法律的无力 , 也显示了一些地方权势对法律的蔑视 。 这就是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人会遇到司法腐败问题的根源所在!在我的实名举报过程中 , 我深刻地体会到——我们国家的司法体系确实存在进行改革的必要性和急迫性 , 司法腐败已成为我们必须直面的话题 , 我们大众也必须大声地发出我们的呐喊 。 否则 , 法律无法获得我们大众的信任 , 无法成为公平正义的保护神 。我深刻地体会到司法已经成为了目前腐败的最后堡垒 , 之所以成为最后堡垒 , 是由于这个领域存在很强的专业性 , 且在一个相对封闭的环境下运行 , 在不接受外部监督的情况下 , 司法腐败就成为了必然 。 司法腐败有可能成为每一个合法公民的噩梦 , 从保护我们合法权益出发 , 我们有必要对此做点什么 , 我建议每个阅读这篇文章的人 , 将这篇文章转起来 , 成为向司法腐败进攻的号角 。期待我们的共同努力 , 能够将司法腐败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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