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就不留给女儿,法院恰恰最好别干涉

遗产是‘个人财产权利’的衍生权利 。 遗产法最基本的核心逻辑 , 应该尊重‘财产权人’的遗嘱 , 遗愿 , 而不是体现什么‘男女平等’的所谓‘文明意识’ 。 很多人纠结什么‘女儿也要有遗产继承权’ , 我告诉大家 , 只要保护个人财产权的社会 , 全地球人 , 都有继承你爹妈遗产的机会 。 并不用单独提出什么‘女儿也有继承权’ 。 你爹妈只要有合法遗嘱 , 就算把财产都留给宠物狗 , 也是可以的 。 实际上很多人看不懂 , 自己在法律上 , 可能连‘人’都不是 , 是不配拥有财产权的 , 自己的财产权都不受法律保护 , 却着急争论什么儿子女儿继承权之类的长短 , 那才是本末倒置了 。 在一个法律不能保护个人财产权 , 或者保护不到位的社会 , 空谈儿女继承权平等话题 , 其实是典型的‘伪文明’ 。 就是鲁迅说的 , 剪了辫子 , 穿了西装 , 满嘴英文 , 见到亲爹 , 不由自主就下跪 , 见到上级领导 , 不由分说就听话服从 。 这些就是伪文明 。 胡博士把‘热爱嫖娼’当作性自由 , 也是一种伪文明 。 所以千言万语汇成一句话 , 你法院要保护的 , 是我个人的财产权利 , 是我想把财产留给谁就留给谁的绝对权利 。 而不是什么‘男女平等的文明意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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