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美团被判不正当竞争:赔偿二维火损失210万元( 二 )


2018年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 , 经营者在他人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过程中 , 如需插入或者强制进行目标跳转 , 应经得该网络产品或者服务经营者的同意 , 而本案中 , 涉案的二维火“智能收银一体机”系统及“二维火收银APP”的经营者为原告 , 被告的“美团小白盒”插件插入并强制进行目标跳转的行为均未得到原告的同意 。
截至发稿日 , 美团的小白盒仍在售 , 声称“此插件需要商家有收银系统 , 不支持手机单独使用” , 这一项判决将会保护更多合规经营的SaaS公司不受第三方非法插件的侵害 。
餐饮SaaS龙头二维火 , 在这场和美团的反不正当竞争官司中取得胜利 , 会给行业竞争带来更积极正面的影响——赢 , 靠“产品” , 而不是靠“截取”!
华为案例、tiktok案例让我们越来越意识到不正当竞争对商业市场以及整个社会生活带来的坏影响 。 相信在法律法度更为健全的今天 , 在经济社会发展到万物互联的今天 , 像美团这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将会被法律和媒体更多次地曝光在公众面前 , 让商业“黑手”无处可逃 , 让国家利益、公司利益和公民权益得到保障!
附判决书部分内容:
原告|美团被判不正当竞争:赔偿二维火损失2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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